原标题:重庆小伙新婚后查出白血病妻子失联,他想要回彩礼钱救命
刚过去的这两个月,重庆巫溪小伙小江(化名)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人生。
领取结婚证次日,他突感身体不适,一查竟然是白血病;百万元的治疗费对于他这样的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祸不单行,在确诊后不久,新婚妻子离他而去并失联。
“我本来也是想等做完第一期化疗,就跟你做个了断,虽然我很希望你陪着我走完最后这段路,但是你还年轻,不应该被我拖累……”小江本有很多话对妻子说,但现在只剩下一个卑微的愿望:希望岳父母一家能够退还彩礼钱,用于救命。
领证次日
29岁小伙被查出白血病
小江今年29岁,是巫溪县菱角镇桐岭村人。
小江的妻子小萍(化名)是邻村的,比他小五六岁。去年年初,两人经媒人介绍认识。随之,两人分别在江苏、浙江打工,开启了“异地恋”。
去年年底,两人的关系获得双方家长的同意。今年2月3日,也就是农历腊月十八,两人办了婚礼,并于两天后领取结婚证。领证次日,小江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发烧,皮肤发白,开始以为感冒!”最初他在当地诊所吃药,随后发现自己并不是感冒,病情迅速恶化。
随后,小江来到位于万州区的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小江最多活三个月!这种病,只有做骨髓移植一条路,费用“要至少准备100万元”。
如此巨额的费用,对小江一家来说,是一笔大数目。
住院期间
新婚妻子玩失联无音讯
“刚开始(患病)的时候,(妻子一家的反应)还比较正常。”小江说,自己生病以后,男女双方的家人都来看望、陪床。
“发生这种事,对双方家庭都是极大的不幸!”小江在了解自己的病情以后,他感受到了岳父母一家的情绪变化,也有过“离婚,不拖累女方一家”的想法。
入院后不久,岳父母称回巫溪借钱给小江治病,从此一去不回。据多方了解证实,岳父母携家人去了广州。此后,小江发现,自己打电话,岳父很少接,“打电话、发短信的次数多了,他们才回一条信息。”
按照当地风俗,小江是入赘到女方家,婚后生活,他本该是跟女方家在一起过的。根据最初的计划,开年后,他将和妻子一起外出打工。
小江没有想到,岳父母的出走,只是对他的第一波打击,第二波打击接踵而来:3月2日,小江的第一期化疗还没做完,新婚妻子小萍说要回家拿衣服,从此失联。
“打她电话也不接,后面直接把我电话拉黑了,微信也拉黑了……”
截至重庆晨报记者发稿,小萍已和小江失联25天。期间,只回过小江一条信息:“3月4日的时候,给我发了条信息,说她要在屋头(巫溪)耍几天。此后,便音讯全无。”
入赘成空
他向女方讨要彩礼治病
小江被确诊为白血病时,他哥哥已外出打工。听说弟弟的病情后,哥哥第一时间赶了回来。
岳父母一家出走后,小江的哥哥找到小萍家的村委会。“我们托人问话,问他们是什么意思?”
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男女双方就“离婚”和“退彩礼”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
结婚时,小江东拼西凑借了10余万,给了女方家。他的父亲几年前因为脑溢血离世,家底本来就为治病掏空了,全靠自己打工的收入,条件实在艰难,希望能够退回彩礼钱,用于治病救命。
3月26日,小萍的父亲也向记者证实了“离婚”和“退彩礼”的事。小萍父亲说,他已经为小江治病垫付了两万余元的医疗费,并不是不管小江,而是自己能力有限,“只要挣来钱,都可以给他治病”。
在离婚退彩礼的事情上,小萍父亲说自己愿意退彩礼钱给小江,但“先得把婚离了”。
村干部介绍,调解时,双方就是在应退彩礼的金额上发生了分歧。女方觉得男方要求的金额太高(10余万),“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男女双方对“应退金额”和“是否有能力支付”都持不同意见。
意见不一
双方将以诉讼了结此事
截至发稿,小江的哥哥已委托律师,将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小萍父亲也愿意走诉讼程序,“法院怎么判,该我做的,我都会做。”
小萍父亲说,女婿身患白血病,自己实在是无力回天。“说个要不得的,如果是其他病症,就算是缺胳膊少腿,我们也不会这样(选择离婚)”。
记者试图联系小萍,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发的短信也没回复。小萍父亲也联系不上女儿,“年轻人怎么想的,我们老辈子不清楚。”
小萍父亲还说,自己到广州“工作不好找,刚开工又要押一个月工资”,他是愿意出钱给女婿看病的,几天前,他给小江寄了2000元钱。为了给小江看病,小萍父亲带着七旬老母“流浪”,还在上初三的小女儿也被迫“失学”。
对于小萍父亲的说法,小江的家人并不认可。
“他说话多么好听,可是实际上他就是在逃避,不解决问题。”
“有没得钱,他(女方)心里有数,我(男方)心里也有数!”小江哥哥说,女方在镇上买了一套二三十万的房子,小江的彩礼钱,就投入到了房子里。小江家人觉得,女方有支付能力,而且把彩礼钱退回的要求,并不过分。而今,女方的所作所为,其实就是觉得要退的彩礼钱有点多,想一走了之。
如今,小江在爱心筹平台求助,才凑足了第一个疗程的诊疗费,“如果不是网友的爱心,我连第一期治疗都没法做。”
“不管怎么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小江说,自己“退彩礼”也是迫于无奈。他本就没有想为难妻子,还是希望好聚好散,希望彼此多一份体谅。
众人说
女方应该退彩礼给他治病
我认为女方应该退彩礼给男方,不管离婚与否,这笔钱关系到男方救治,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他们才结婚不久,但是在这种紧急关头,女方还是应该退彩礼给他治病。毕竟他们结婚没多久,女方现在离婚还有其他选择,但是男方只有治病这一种选择。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孙小青:
希望对女方多一丝理解
其实女方也是受害者,站在女方的角度,她之前已经给男方垫付了两万的医药费,现在又要把彩礼退给男方,对她家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也挺不容易的。而且他们也没什么感情基础,结婚也并不久,生活所迫,希望大家对女方多一丝理解。
南岸区市民刘女士:
两家人不必将关系弄僵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把两个家庭的命运联系到一起。在突发的重病、巨额的诊疗费面前,都挺不容易的。何必为了这点彩礼钱,关系弄得如此之僵,如果我是女方的立场,我宁愿借钱,也要把男方的彩礼钱退了,还尽量多争取点钱给他,毕竟,那是一条命啊,那也是你宣誓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啊……
[律师说]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继才:
女方于情于理都该退还彩礼钱
如果未办结婚证,则双方未结婚。此时男方突遇重大疾病,需要大笔金钱进行救治,女方不愿意再同男方结婚或共同生活,这也能够理解,但女方有义务返还男方之前所给的彩礼。其法律依据可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返还彩礼的规定。
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从法律上,妻子有义务为丈夫治病。
当然,如果双方仅仅结婚几天丈夫就患了不治之症,要求妻子尽全部义务进行救治也似乎勉为其难,超过了一般人所能承受的负担。有一句法谚叫“法律不强人所难”就是这个意思。
此时妻子如要求离婚,也可以理解,但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而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较多,此时又急需用钱治病,否则就难以生存,那么女方也应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因此,本案中或者日常生活中,不管双方有没有办理结婚证,女方都应当返还彩礼,用于男方治病,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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