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4月16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获动物骨角类制品一支。
该骨角类制品为羚羊角,长约80厘米,制品外表光滑,纹路清晰,角内中空,黄褐色盘曲状,已经加工处理制成羊角号。当事旅客自述该物品系从南非购买。鉴于该旅客未能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处理。
未经检疫的动物蹄、角、骨及其制品因其产地、形成和制作的过程不明,可能携带动物疫病或者人畜共患病原,按照法律规定禁止携带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出境旅游购物需了解我国入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