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因将一辆共享单车扔入海河,引发广大网民热议的嫌疑人王某某、许某被公安和平分局民警从辽宁省葫芦岛市押解回津。经初步审理,二人供述了因在津遇事不顺,为发泄不满情绪,将一辆“小黄车”扔入海河并将这一视频上传互联网传播后潜回原籍的事实。现王某某、许某对自已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写出悔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二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分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平安天津再次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对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天津公安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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