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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年来查获万余只走私穿山甲 捕杀现象严重

2014年1月24日,广西防城港市,警方查获涉嫌走私的穿山甲。
 
2014年1月24日,广西防城港市,警方查获涉嫌走私的穿山甲。

  原标题:食用“穿山甲”为动物保护再敲警钟  

  近日,一则“广西考察时官员请吃穿山甲”的消息引发热议。据初步核查,一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私人宴请活动,执法部门正调查是否食用了国家保护动物。无独有偶,网友“绽放的多多”多次在微博上晒图称食用穿山甲。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2月13日18时许,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绽放的多多”微博主林某某带回归案,接受调查。

  目前这两起事件已经引发社会各界对保护穿山甲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强烈关注。

  事件仍在调查中

  2月6日,一条由名为@Ah_cal的网民发布的微博引爆舆论圈,其内容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当地“李局长”、“黄书记”邀请,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还表示“深深地爱上了这野味”。由于涉嫌食用濒危保护动物,并且与“局长”、“书记”等领导扯上关系,这则消息引发大量转载和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核查:2015年7月8日至10日,广西举办了“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活动结束后,该考察团个别成员自行留在南宁,并参加了私人组织的宴请活动,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

  经查,宴请活动相关费用由私人支付,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据悉,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关于该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2月8日,当年赴广西的香港企业考察团组委会也发布声明,强调2015年考察期间,考察团均按照当地接待规定集体吃自助餐。考察团于7月10日访问结束后即返港。但考察团成员李加和未随团返回。此次事件与考察团无任何关系,纯属其个人行为。

  本刊记者9日采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人员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结果会及时进行公布。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月14日也在官方微博通报称,在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厅、深圳市公安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绽放的多多”事件取得了新进展。2月13日18时许,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绽放的多多”微博主林某某带回归案,接受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进展将会及时公布。对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严厉打击,一查到底。

  穿山甲是濒危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接受《瞭望》记者采访时说:“经咨询,目前穿山甲繁育成功的例子还是非常少的,人们吃的穿山甲,绝大多数是野生穿山甲。”多位受访专家也表示,在国内只有极个别、小规模人工繁殖穿山甲的案例,这意味着,穿山甲消费来源基本都是野外非法捕猎。

  珍稀野生动物案件频发

  广东、广西两地被疑食用穿山甲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折射出公众对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深深担忧。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走私案件,涉案穿山甲12000多只。中国动物学会副秘书长张立说:“根据调研结果,2008年我国穿山甲数量约为两三万只,比2002年减少了一半,大约全国一半的省区已经绝迹。近十年来没有系统调查,但捕杀行为愈演愈烈,加上穿山甲野外繁殖缓慢,种群数量肯定下降了更多。”

  不仅是穿山甲,娃娃鱼、猫豹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今也成为餐桌上的“美味”。在暴利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走私、运输、贩卖珍稀野生动物案件近年来也屡有发生。

  2016年,浦东机场旅客检疫部门截获穿山甲鳞片70批次,合计162.34公斤。专家粗略估算,按照一只穿山甲可取鳞片0.4公斤计算,这意味着约有406只穿山甲被捕杀。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来自非洲、中东等地区的“重点航班”中,经常会查出旅客携带穿山甲鳞片入境。

  2016年7月16日,广西海警二支队执勤官兵在防城港市万尾附近海域查获一艘船排,船排上装载有疑似活体珊瑚1365株,疑似中华鲎228只和海蛇212.4公斤。“活体珊瑚涉及海上资源环境保护,这起案件在我们这里还是首例。”广西海警二支队支队长施士丰说。

  2016年12月1日,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在花坪自然保护区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案,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3只、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冻体92只。今年2月7日,广西海警二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动物制品案,查获鳄鱼皮1609张,疑似鳄鱼肉193袋。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最近通报称,201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案件22万余起,其中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9万余起、森林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近18万起,收缴野生动物约57.5万头(只)。

  随着类似案件的不断曝光,舆论对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不少民众在论坛、微博等网络论坛上发表留言称,在食用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背后,一方面是一些人为了追求这些动物所谓的“医疗养生”等功效,另一方面则是带有炫耀成分的特权思想。有群众表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现在穿山甲大概要几千块钱一斤,高额的利润导致它们越来越濒危。”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西南宁市走访时,有受访群众也坦言:曾有过食用或药用穿山甲、猫头鹰等野生动物的经历,但随着观念的转变和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少人已经开始摒弃昔日“吃野味能养生、有面子”的想法。

  与此同时,专家指出,频发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折射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迫切性,也凸显出相关方面的管控难点。

  针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周海翔在受访时表示,野生动物捕猎行为非常隐蔽,很难被抓现行。同时,鸟网等捕猎工具的成本很低,被清理完后不法分子极易继续安装。

  专家表示,一旦查获捕猎或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数量少的执法部门只能没收,只有数量非常大的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不法分子为躲避刑罚,经营数额很少达到入刑的标准。现有的法律法规处罚力度有限,无法有效威慑不法分子。此外,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为躲避监管,收购、销售等环节日趋隐蔽,有的只做熟人生意,给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带来一定困难。

  亟须建立跨国保护协作机制

  受访专家表示,近年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等新特点和新趋势。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跨国保护协作机制,让野生保护动物捕猎、交易和消费无处遁形。

  第一,尽快填补法律漏洞,加大处罚力度,震慑不法分子。周海翔认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把野生动物保护上升到整个生态安全层面,只注重保护处于生物塔塔尖的珍贵、濒危物种,对处于塔基和塔身的其他物种的保护不够。但只有塔基和塔身物种的数量够多,才能够养活塔尖的物种,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减少人们在农田、果园、草原、森林的农药使用量,这也是人类的生存之道。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教授说,我国刑法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规定,而对持有行为却没有明确规定。她建议对非法持有、合法持有要有鉴别机制,若大量持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并说不清合法来源,可根据数量推断为非法持有,接受法律处罚。

  周海翔建议,只要非法持有或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以像毒品、枪支一样按照“持有即违法”的原则,交代不清上线可按盗猎处罚。

  第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跨国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的协作机制。一些专家表示,由于东南亚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种类标准与我国不同,我国公安、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加快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跨境协作,形成覆盖中国—东盟自贸区范围的协作沟通机制。

  张立介绍说,“过去更多是从东南亚地区走私马来穿山甲,目前已发现有非洲、印度穿山甲甲片走私到我国,亟须加强国际范围内的打击走私力度,更好地保护珍稀野生动物。”

  第三,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引导全民参与保护。周海翔认为,近年我国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很多违法案件通过网络举报得到曝光和查处。应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力度、法治宣传,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知晓度。

  张立等专家表示,野生动物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且很多野生动物是被毒死的,随意食用存在致残、致死风险。应当通过一些措施对“吃野味对身体有大补”的错误观念和消费陋习进行纠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堵住保护野生动物各个环节链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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