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榆林一交警中队被授“不满意单位”后自行摘牌
新京报快讯(记者曾金秋 实习生邱碧漪)近日,陕西榆林交警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小壕兔乡人大授予一块“不满意单位”牌匾。当晚,群众发现该牌子已经被摘掉。今日,小壕兔乡人大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乡人大已经两次通知该中队挂上牌匾。
据当地媒体此前报道,12月1日,小壕兔乡人大召开述职评议大会,会上评议出2个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及1个人民群众不满意单位,榆林交警三大队小壕兔中队得不满意票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以上,因此接受乡人大的命名授予一块“不满意单位”牌匾,随后由部分人大代表上门“挂牌”并要求限期整改。
今天下午,小壕兔乡人大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群众反映,12月2日晚间小壕兔中队“不满意单位”牌匾消失。次日,乡人大与小壕兔中队取得联系,对方解释称,大风将牌子吹掉,只好将其放在办公室里。乡人大要求其挂上牌子。今日,乡人大再次通知小壕兔中队,要求其将牌子挂上。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后,需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整改到位,然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二次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则可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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