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17日专电(记者陈国洲) 记者从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了解到,32名涉嫌非法购买412万条公民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检察机关起诉。检方提醒,不仅是出售公民信息,购买他人隐私类信息、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32名犯罪嫌疑人共花费4.6万余元购得这些信息。其中涉案数最多的嫌疑人杨某从事贷款咨询服务,其通过QQ群先后花费2050元,分8次购买 车主信息20多万条,包括车牌号、车辆型号、车主姓名和电话、地址等,每条信息的价格仅为1分钱左右。之后杨某将信息筛选分发给销售员,由销售员再逐个拨 打电话进行贷款推销。
直到被批捕,杨某都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负责案件办理的检察人员表示,在网上购买公民信息,已经成为不少销售类行业的潜规 则。但销售人员往往认为只有卖信息违法,自己只是购买他人信息进行电话推销而已,不会违法犯罪。实际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包括了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 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办案人员说,根据法律和司法实践来看,如果被查实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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