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嘉义七旬农妇放冲天炮赶鸟,炮竹一飞冲向隔壁的农舍仓库,醸成火灾,烧掉2栋仓库及农具、稻草,造成陈姓、谢姓邻居损失2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农妇矢口否认,但法官查证现场目击者、物证,依公共危险罪判刑6个月,如易科罚金约18万元。
这位老妇承租嘉义县太保市一处农田种稻子,平常以施放竹竿接冲天炮的方式赶鸟,防止鸟啄食稻谷,2014年10月间某日下午,将冲天炮放在宝特瓶上,用线香点燃仰角放炮,陈姓、谢姓邻居2人共有的仓库东北侧没有大门,炮竹火花飞入仓库,引燃里面堆放的稻草,火势一发不可收拾,烧毁仓库。
老妇否认放炮,辩称当天仅巡田、洒水,看到仓库失火,赶紧叫人通报抢救。但法官审理,数名证人指证历历,消防局调查仓库火流延烧路径与火流来自仓库东北侧吻合,且现场查扣线香香脚5支,足证农妇放炮肇祸。
法官指出,陈、谢2人受损约208.9250万元,农妇犯案后态度不佳,尚未与被害人和解、赔偿损失,但考虑她年纪大、不识字、患病,依公共危险罪判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天。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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