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以119票赞成、19票反对、48票弃权通过决议,谴责朝鲜境内“长期持续存在有系统、普遍和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决议鼓励将朝鲜局势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对负有最大责任的人实施有效定向制裁。中国同俄罗斯、古巴、叙利亚等一起投了反对票。
中国投反对票不能简单视为我们在为朝鲜的人权状况背书。中国一贯坚持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原则,反对外部力量以强制方式对主权国家发号施令,中国投票表达的是这个意思。中国一以贯之的这个态度是国际社会的一面旗帜,北京无疑是不干涉内政原则最强有力的主张者。
这次投票支持谴责朝鲜决议的许多国家在不干涉内政问题上是赞同中国主张的,两种投票态度不意味着我们同那些国家价值取向的整体对立。就朝鲜人权问题投票,这当中既有价值观,也有外交选择的成分。40多个国家投弃权票,也进一步说明这个看似简单问题在国际政治中的复杂。
朝鲜是我们的邻国,中国这次投反对票,在外交上也是正当的。联大的决议没有约束力,类似话题曾拿到安理会上讨论,中国当时也投了反对票,这意味着相关提议不可能作为决议案在安理会被通过。
当然,国内部分网民和知识分子对中国投反对票有些意见,希望中国加入批评朝鲜人权的阵营,这也是正常的。无论是什么原因,朝鲜人权在国际上受到诟病,这必然影响中国社会一部分人的态度。中国政府投这张反对票在国内会受到一定压力,平壤对此应当了解,也应当领情。
前不久中朝之间发生牡丹峰乐团来华演出临时取消的风波,中国很多人因此对平壤怀有一些情绪。就在这时,联合国就朝鲜人权问题投票,部分中国公众不支持政府投票“保护朝鲜”,这也应算正常反应。
中朝之间有时有些“情绪”看来在所难免,但是中国处理中朝外交的大问题时需保持足够的理性,这是大国必须有的稳健。从朝鲜方面来说,它也需要为中朝保持良好氛围创造条件,为中国社会对它多有一些好感做出努力。
抛开中朝关系单说人权,这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国际交流是必要的,一定的外部压力未必都是坏事,但外部强行指挥绝对要不得,这是中国人权这几十年不断发展的经验。现代人权观念是从西方扩散向全世界的,这个过程有正面意义。中国社会引入了不少西方的人权观念,它们同中国社会的综合发展与进步融为一体,很多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社会面貌的内在元素。
然而这个过程又是充满斗争的,中国坚持了自己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没有按照西方的要求对社会最核心的政治原则进行重构,从而保持了中国大的稳定,它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大兴改革而未自乱阵脚的基础。
中国不断抵制西方的压力,却又不断吸收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使得西方的很多思想成果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建筑材料”。它们为我所用,却始终形不成对中国人精神上的体系性控制。
在中国发生的这个过程十分独特,它是中国力量、意志与对外开放的真实愿望共同打造的。中国的社会治理既朝着现代化方向前进,又与西方有所不同。历史将证明这样的独特性恰是中国的成功所在,它是中国社会就人类发展问题给出的一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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