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介是帮人介绍工作的,很难想象它会与非法卖血搅和在一起。可是对于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在找工作时,一不小心真的就会被拉到临时“献血”的队伍中,而且还会获得500元报酬。
日前,现代快报记者亲身体验了一回此类“献血”的全过程。在记者看来,对于收入微薄的人群来说,这个过程可以称为“打血工”,即临时通过中介来变相“卖血”。
两天时间,抽400毫升血,500元的报酬,对于普通的市民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回报率。但是对于缺钱的人来说,500元也绝不是小数目。
现代快报记者体验的两天时间里,各种辛酸,超出了平时的想象。现代快报记者 王夕 文/摄
出发
南京火车站集合
坐普客前往苏州
8月初,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网上有人在组织“献血”。在一个找工作的QQ群里,招募广告是这么说的:“招募志愿8月4日集体去往上海爱心献血人员30名,献血400cc单位补贴营养费500元+礼品+无偿献血证,要求年满18周岁,男体重55千克,女50千克以上,半年内没有上海献血记录,胳膊上没有针孔,代替机关部门献血,去的都是正规医院,一人献血全家受益。”
快报记者联系了发广告的人,他的语气很平淡,“你要参加吗?那好,8月4日上午11点之前,到南京火车站南广场。”
4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快报记者赶到了南广场,发了条短信给这位绰号叫“胖子”的人,“胖子”回拨了记者电话,指示在“新亚快餐”门口等着。快餐门口的台阶上坐了很多人,大部分是旅客,记者没有看到明显是来参加这一特殊“献血”的人。
快11点时,他又打来电话,记者站起来接听电话,他说:“你是穿蓝色上衣的吗?好的,你到火车站广场体育雕像这边来。”显然,他在远处观察,不过记者还是无法确认他的方位,于是来到广场上,在往雕像走的过程中,听到东侧树池那边有人在喊,这才与其碰上头。
他坐在树池边,在接到了别的“献血者”的电话后,就又赶过去接人了。
下一步会怎么办?快报记者心里茫然。11点半左右,记者与周围的三个小伙子互相确认了一下,都是来献血的。随后“胖子”又来了电话,要求大家回到新亚快餐门口。等到了那儿,他开始收取每人的身份证,然后集中去买火车票。
中午12点多,火车票终于买好。这时大家才发现,组织者不提供午餐。
“胖子”在现场进行了交接,将他带来的人都交到了一个穿白T恤的小伙子手里,让所有人都跟着那个小伙子。“放心,我们是到正规医院,绝对安全。我3月份也才献过,半年才能献一次,很快我又要去了。”“胖子”给大家鼓劲。
火车票是K525次,中午12点56分发车,车票是从南京到苏州的(为何不是到上海?后来记者才明白)。票价32.5元。
等待
到达集散地――苏州
最难熬的一段旅程开始了
经过3个小时的车程,4日下午4点,火车到达苏州站。“小伙伴们”集合,南京来的“献血者”一共28个人。在人群中,有一对情侣,看起来像大学生,其他都是男的,以20多岁的小伙子居多。
在出站之前,那个穿白T恤的人就将所有人的身份证收了回去。直到5日下午2点钟结完账,身份证才算真正回到献血者身上。有人以前参加过同样的“献血”活动,他暗地里告诉记者,这是防止有人跑掉,毕竟车票是他们买的,而且中途有人跑掉,就不排除有报警的可能性。
在火车站,我们乘上44路公交车,往苏州高新区的方向开。我们在“新区二中”附近下了车,然后步行一公里多,穿过林枫街,最后到达“新区公园”(此后,这里就是我们的集散地点)。时间是下午5点钟。
天气酷热,大家都热得吃不消。公园里面有很多树池,大家在周围坐了下来。而领队的人宣布,下午6点半到7点,大家到公园门口集合。之前这段时间可以自由活动。
问题来了:吃饭怎么办?许多来“献血”的人身上几乎没有带钱,一位姓王的河南小伙子与记者比较谈得来,他说,胖子当初打电话喊他来,说是在苏州住一晚,而吃住都是包的。所以他只带了几十块钱,买了一包10块钱的烟,买了一瓶水,中午在南京站买了点面包,已经所剩无几。
“可以借钱给你们。但是记住,这个钱是要在你们献血的钱里面扣的。”那位领头的说。随后他拿出200块钱,结果20个人分别领了10块钱晚餐费。
吃过晚饭(几乎都是吃的炒饭一类),大家三三两两回到公园内,开始自由活动。在公园里,快报记者看到,“爱心献血,400cc500元”的小广告显眼地写在墙上。
一群人深夜“坐谈”
引来民警关注
终于熬到了7点钟,快报记者和一位姓周的,还有小郑(河北人)、王某等回到公园门口。这时,大家开始关心一个问题:晚上睡哪里?
但是领头的宣布的内容是:大家继续活动,到晚上10点钟再集合!一片哗然……
杨某(四川人)偷偷说,他半年前参加过同样的一次“献血”,那次是“在网吧熬了一夜”。这一次是否还是如此,领头的并没有明说。但大家知道,晚上10点以后去网吧算包夜,只要10块钱。
随后那个领头的走了,人群中有人提出去住旅馆,但是费用是要自付的,身上真正有钱的没有几个。晚上9点左右,公园关门了,一群人坐到公园门口水池的桥梁栏杆上,开始百无聊赖的等待……
10点,10点半……很多人热得打起赤膊,渴、累、乏一起袭来。大家渐渐熟络起来,大部分人来自河南、河北、东北、甘肃、山东等地。那对小情侣告诉大家,他们的确是大学生,在南京上大一。
“你们为什么要来献血?”对于这个问题,男学生刘某称,他们是要顺便到上海玩几天的。“献血得来的钱,就用在玩的开销上?”“是啊,我们走到哪,玩到哪。暑期这么久我们都在南京周边玩,没钱就打零工。”
在交谈中,一位东北的小伙子叫起来:“没有钱了才跑过来的,喊
我的人又是朋友。想想看,献血多光荣,可我们是卖血,说出去都丢人!”
这些字眼不时引得路过的苏州市民侧目。一位巡逻民警也一直停留在我们的对面,始终没有离开(估计是看到这么多人聚集迟迟不散,担心会有什么事情)。
一直到晚上11点,领头的人才出现。这次,又来了两个新的领头的,也都是小伙子,看起来和之前的一样,一脸凶狠严肃的表情。而此时记者才注意到,其实在晚上已经有另一批人加入到我们中间,两批人一共有50人左右。
而这批人应该是苏州当地的中介招来的。
最终,大家还是被带着去上网。由于网吧容量有限,50来个人被分到了两家网吧包夜。安顿下来后已经接近零点了。
快报记者很想睡一觉,可是网吧的坐椅根本没法让人躺下来。只好窝在椅子里,尽量让自己放松下来。周围的小伙伴们,大部分干脆玩起了游戏。此前,领头的已经宣布:“早晨4点钟出发。”
感谢身边的几个伙伴,王某主动帮大家下楼买了水。记者给了他四块零钱,他找回一块还给了记者。
凌晨4点起身
领到第一份“供餐”
5日早晨4点钟,大家都被喊起来。
我们打起精神来下了楼,领头的在门口点名,点到的必须喊到,声音小了就会被训斥。
这样的点名在两天中有10多次,反复点名,上车、下车、集合时都要点名。
在夜色中,两帮在不同网吧的人会合,大部队踩着路灯和自己的影子,快步走向新区公园。虽然天还没有亮,但是从开着空调的网吧里出发,记者和周围的人很快又是一身臭汗,而这已经不知道是出的第几次臭汗了。
5点钟,一辆苏州大巴车赶到公园门口,大家排队上车。随后开始发早餐――一瓶农夫山泉和两个包子(这是中介第一次集体供餐,事后得知每人扣了5元钱)。吃完东西,车上所有人都开始倒头睡觉……
准备
拿到上海临时居住证
在汽车行进途中,一些准备工作也开始了。领头的人开始发放“献血登记表”,在表格的右上方盖着红色的“团体自愿无偿”的章。
在工作单位一栏,则写着“大陆村”。经了解,这是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的一个行政村。此外,在献血须知的签名上,记者的名字也已经被人代签。
跟着还发下了一张“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面的身份信息都是记者本人的,签发日期显示是2014年4月13日。
这也算解开了记者心中的一个疑问――为什么要花费两天时间“献血”,而不是在一天之内完成?原来,他们在这段时间内要忙着为所有参加献血的人办理上海市的临时居住证。
献血
分散队形,前往献血点
5日上午6点半,大巴车到达外冈镇,停在了一条断头路的尽头。空调被司机关了,大家热得受不了,想下车凉快凉快,却被禁止了。
“别吵了,又不是我们强迫你们来的,这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帮着领头的一个东北小伙说。
那个后来到苏州才露面的领头小伙子看起来层级要高一点,他在车上特意叮嘱大家:一,多喝点水,这样可以降血压;二,如果到献血点被问起来,就说晚上9点钟就睡了,休息得很好;三,分散前往,不要集中一起去。
从停车点到献血点,距离有近一公里。当记者跟着同伴来到外冈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时,时间是8点多,那里已是一片忙碌。据了解,当天,是嘉定区血站到外冈镇来集中采血,都是该镇各个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无偿献血。
献血分为三个步骤:体检,验血,抽血。体检在二楼的道德讲堂。多位医生陆续就位,四个位置排开量血压。其间有多位血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模样的人进来。
献了血感觉“石头落地”
没献成的异常失落
在献血之前,那个看起来层级比较高的领头的已经提前说明:可能有人体检不过关,那样他们会尽量想办法,如果实在不行只好放弃。大家要有思想准备。
体检在9点左右开始,王某、小郑等都通过了。记者的血压有点偏高,量了两次没有通过。
出门之后,记者发现门口站着另外两位“落选者”,一位是这群人中年纪较大的,约有四五十岁。他在第二道程序被查出乙肝。另一位个子较高的小伙子,查出来是贫血。按照安排,没通过的必须回到车子旁边。
10点左右,献血的陆续回来了。结果一点,50个人,有10个人体检被刷下来了。其中5个左右是贫血和营养不良,还有是脂肪肝的。最后领头的指示:记者和另外一位姓危的小伙子再回去重试一次,其他的就算了。
姓危的小伙子是因为体重不达标。按照要求,男的体重达到55公斤以上,才可以献血400毫升,最少要达到50公斤,但只能献最低标准――200毫升。而危某的体重是48公斤。
在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门口,那个高一级的领头的对我们分别作了交代,其中告诉危某的方法很简单――往包里塞两个砖块。
不过危某没敢这么做。他自己买了一瓶水,然后从领头的车上又拿了一瓶水,“感觉灌饱了。”随后他上去称体重,“体重50公斤,正好!”体检的人说。而记者这次也通过了体检。
然后是验血,验血通过后,我们两人同时开始献血。记者被允许献了400毫升,危某只能献200毫升。献完之后,我们各领到了一份礼品――一瓶水、一份面包和一个小剪刀指甲剪等的礼品装。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和另外一个姓蒋的小伙子一起走。小蒋只有20岁,江西人,由于身体瘦小,也只献了200毫升。不管怎么样,献成功了,大家都很开心。
当回到大巴车旁时,这种感觉更为强烈了。大家互相询问,“献成了吗?”“献成了。”“多少?”“400cc”。“你呢?才献了200cc啊?”
危某则不甘心地对记者说:“我至少跟他们要300块钱,跑这么远的路!”
中午11点,大巴车重新启动,返回苏州。结算是要回到苏州才进行的。在上车之前,所有人的无偿献血证都被领头的人收走了,据说是要用献血证去跟上海那边结算。而直到最后结束,献血证也没有发还给大家。
大学生情侣的故事
5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大巴车再次回到了苏州新区公园。
大家要做的是等待结算。领头的人告诉大家,钱正在通过卡打过来,一个人已经去银行取钱。大家在公园里先等着。
那位年纪最大没有献成的,提出能否把身份证还给他,他先走了,也不跟他们要任何辛苦费。“不行!你也要等,等我们把钱都发完了。身份证会给你的。”
在等待的过程中,小郑告诉记者,那对大学生情侣差点儿出事。原来,在献血的过程中,男生小刘抽了400毫升血之后,当场就躺在椅子上不能动了,10多分钟才缓过来。而他的女朋友,献完血后当场呕吐不止。
两人也因此放弃了在上海游玩的计划,跟车回到了苏州。
追问
1
他们为何要
变相卖血?
这么多人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一趟特殊的“献血”呢?4日到了苏州,当晚大家聊天时,那位姓周的同伴说,他是想来考察一下市场,“如果这一行可以做,我也打算来做,到网吧里随便喊一下,不就能找几个人出来吗?”
不过在亲身经历过一次后,他发现这一行不好干,尤其需要有在上海等地的资源,可以找到客户,而这显然不是容易的事。
记者最终拿到了485元,扣去了10元的网吧过夜费和5元早餐。这次只献了200毫升血的,只能拿到250元。他们还要还中介的钱,加上回去的车费。这其中包括小蒋,他告诉记者,自己原本没有想来“献血”。他到南京不久,没找到工作,在迈皋桥碰到职业中介,结果对方没给他介绍工作,介绍他来献血。
“来这里献血的,都是暂时没有工作的,要是有工作,谁会来呢?”而献血至少半年才能再献一次,显然几百块钱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部分没有献成血而欠下中介钱的,据称也达成了解决方案――帮他们买票回南京,但回南京后按照中介的安排到企业上班,在其生活费中扣除。
这种行为
是否违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组织他人卖血,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这一趟特殊旅程,带着不少光鲜的字眼,如“志愿者”“告急”“营养费”等,但是记者实际体验下来发现,从“献血者”一路上偷偷摸摸,到组织者24小时全程控制献血者的身份证,到公然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造假,都显示这里面存在着非法的利益链条。
层层盘剥,按人抽头,这怎么能说是一种爱心献血,是营养费,而不是变相的卖血?
两天时间里,记者确认,大家的确是代替某些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在献血,大家所献的血是记在这些单位的名下的。
据了解,不少人此前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大家还听说,雇主方为每一个献血者(达到400cc)提供的“营养费”在1300到1400元。经过上海当地的介绍人和苏州等地的中介后,到南京的中介这一级,每个人头抽到最多300元左右。如果扣去车费30多元,只剩200多元。
除了违法之外,这其中还蕴含着不少的危险。比如献血者的生命危险,一旦因为身体不适导致出事,那么后果由谁来承担?此外,中介变着法子促成献血,甚至采用一些造假的手段,存在着不合格血液流入血站的隐患。
记者手记
“献血”的他们
那些在这趟特殊旅程中拿到钱的人,可能回去之后会拿来上网。在这两天时间里,大家谈的最多的就是网络游戏。此外,就是比如手机贷、办信用卡之类找钱的路子。他们目前大部分没有稳定的工作,有些是在夜店上班,有些是在饭店打工。
他们都是新生代农民工。
如果说他们和我们有什么区别,可能是他们几乎都没有社保,很难办理信用卡,也想做点生意,但没有资本。
在快报记者和他们的交往中,小郑因为性格开朗,已经被中介看上,希望他加入其中。他咨询记者意见,记者表示:“违法的事,最好不要做。”这显示了一种危险性,由一名被裹挟的地下献血者,变为从事这一违法行当的人。这种转化或许已经在发生。
小郑说,自己其实也有两三万积蓄,此前在企业上班,月收入才一千多元,在KTV上班也才3000元出头。自己老家出产玩具,他想积累到5万元资本,搞一个玩具批发的小生意。
另外,这次参加献血的人中间,不少人其实以前都有过无偿献血的经历,有的献了不止一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条文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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