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系列留守儿童遭遇意外的消息再次扰动舆论。留守儿童的困境实质是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农村为支持城市发展付出代价的一部分。改善留守儿童的境遇,仅责备地方干部或依靠临时救助远远不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在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深刻反思。
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工业化道路应是最先反思的。工业发展究竟是从兴办城市大工业开始还是走乡村工业化之路?一些学者提出发展乡村工业的设想,最具代表性的是费孝通教授。他说:“我们求工业的充分现代化是让80%的农民收入减少、生活程度降低呢?还是求农民多一点收入,而让工业在技术上受一点限制?我的选择是后面这半句。”因为农村工业化的目的除提高经济效率外,更重要的是容纳农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和支援农业、缩小城乡差距,改造农村的社会和文化,把农村纳入现代化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探索一条大城市和小城镇同步进入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道路,特别是1970〜1980年代的社队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村进入建国以来最繁荣和平等的时期。然而,1990年代后,随着“政府公司主义”的形成,大城市成为虹吸资源的中心,不少地方一刀切地把乡镇企业改制破产,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农村对现代产业的容纳力逐渐下降,无论是经济资源还是人力资源,都呈现逃离农村、进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趋势。
如不改变这种情况,片面强调做大中心城市吸引农民卖地进城来拉动经济增长,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这样的农村社会问题。
农村的去组织化也值得反思。我国传统社会,农村主要以宗族为基础,依靠乡绅进行治理,这种结构能起到一定的乡村治理作用。此后,人民公社取代传统社会的宗族,成为农村基本的治理单位。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的社会组织化程度下降。一方面,原来依托于公社的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职能转移到乡镇政府,但由于大部分地方的集体经济削弱,农村治理失去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增加,年轻人和精英转移到城市,加之分田到户和计划生育使家庭规模缩小,农村的家庭结构从过去的以大家族为主转变为核心家庭为主。这导致农村既没有条件发挥传统的以宗族为基础的基层管理机制,又失去了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造成农村治理较为薄弱的局面。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使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获得大量低成本劳动力,农民得到了务农以外的收入,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却给农村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农村空心化,家庭结构解体,儿童教育、老年人赡养和农村的社会管理都削弱了。如何在新形势下重建农村基层组织,已成为当下十分迫切的问题。
另外,还要反思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商业化。它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普遍享受原则,对农村的损害特别大,因为农村利润空间小,如果没有政府支持,医院、幼儿园、学校不可能主动向农村提供优质资源。如今,一些地方追求所谓规模化,把农村学校集中到县城甚至城区,实际上让农村的教育和文化生活日益贫乏,这也是留守儿童频出事故的一大原因。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社会成本在农村的反映,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在思想上认识到,农村不仅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劳动力来源地,还是生存的保障、温暖的家园、清洁的山水、乡愁的寄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农村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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