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 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为补办老年证的老人出具丢失证明时,附文吐槽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麻烦”,并呼吁“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一事,引无数网友点赞。对此,当地民政部门表示丢失证明应由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供。而湖南省老龄委回应网友质疑时称,补办老年证需要遗失证明,是因常遇到老人故意多办老年证给他人使用的情况。
冷水江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称,补办《老年人优待证》需提交遗失证明,是根据2011年湖南省老龄委发布的文件规定。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这份文件发布于2011年11月30日,其中第7条对《老年人优待证》如何补办做出了规定。规定称,补办老年证有两种办法:或登报挂失,或由当事人提出补证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暂居地)社区(村)居委会和街道(乡镇)两级证明情况属实后可补发。
“除了持证的本人外其他人拿着也没有用,我所也无法证明老百姓的证件有没有丢失,说实话丢了又如何!没丢又如何!”在昨日同兴派出所开具的“吐槽”文件中,派出所民警对这种开证明的方式也提出了质疑。
“我们出台这样的规定,是有苦衷的,是基于我们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今日下午4时许,湖南省老龄委一负责人称,目前舆论对派出所做法一边倒支持和点赞,这令其感到委屈。“这是我们设置的一个程序,以起到警示作用。”
据其介绍,之所以补办老年证要求出示丢失证明,是因为在日常工作中,常有老人故意声称老年证丢失因而前去补办,“持有《老年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还有景点打折等很多优惠,再加上补办是免费的,因此经常有老人来补办然后拿去给别人用”。
上述负责人称,虽然每一本老年证上都有照片等与个人一一对照的信息,但在日常实际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对此核验并不严格,“人多密集的地方,基本上都不会一一核对,比如坐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提醒老人坐稳扶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检查。”她称,当地还有老人使用他人老年证乘坐公交车被售票员发现因而与售票员争执的新闻发生。
“老年证本身优惠力度大、补办免费、实际使用过程中检查不严。”上述负责人称,这导致了老人故意多办证件然后再提供给不具备办理老年证资格的亲人朋友的情况频繁出现。据其介绍,2011年出台上述规定后,对阻止这一情况出现,起到了一定作用。
(原标题:湘老龄委:补办老年证是因常有老人故意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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