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官宣判她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被判处11年时,贾利园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并流下了眼泪。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捂死两岁儿 母亲获刑11年
孩子父亲因毁灭证据及包庇罪被判1年3个月
两岁的小雨(化名)仅仅因为吵醒了母亲睡觉,懵懂之中就被残忍杀害。昨天上午,杀害亲子的26岁的河北女子贾利园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二中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夫王远志因事后包庇妻子并帮助掩埋尸体,犯有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宣判 因系自首认罪 一审获刑11年
当天,贾利园走进法庭后,听到四周响起拍照的声音,目光惊恐地用双手捂住了耳朵。在法官宣读具体案情时,她再次捂住耳朵,似乎在逃避。旁听席上,失去小孙子的婆婆一直趴在椅子背上低声恸哭,其丈夫不停用手轻拍她的背部。
二中院认为,贾利园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远志帮助贾利园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且明知贾利园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应数罪并罚。
贾利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且具有认罪、悔罪等情节。本案是因日常矛盾引发的家庭悲剧,鉴于贾利园并非预谋且与被害人具有特殊的亲情关系,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且王远志当庭对贾利园表示谅解,故对贾利园酌予从轻处罚。
回顾 母亲杀害亲子 父亲埋尸包庇
2014年10月11日7时许,贾利园在本市大兴区其暂住地内,因被其子小雨发出声音吵醒而生气,将他摔在地上致其颅骨骨折。为制止小雨的哭声,贾利园用手猛掐其颈部,后又将塑料袋套在他头上并用棉被压盖,导致小雨死亡。当晚,贾利园的丈夫王远志伙同妻子,驾车将尸体埋至河北省某地。王远志在侦查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还故意作假证明包庇贾利园。当月15日,贾利园主动投案,王远志于当月16日被查获归案。
法官分析 家庭矛盾积累 导致悲剧发生
贾利园的辩护律师在开庭时提出给其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合议庭在评估了贾利园作案至今的精神状态后,认为其精神状态正常,因此决定不进行精神病鉴定。
贾利园和王远志结婚后矛盾不断,三天两头动手打架,甚至动过刀子。两人都没有工作,抚养孩子需要靠父母接济。事发后,邻居也作证说,小两口经常吵架,大多是因为钱,而且经常拿小儿子出气。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施忆回忆,贾利园曾供述,她与丈夫王远志关系不和睦,多次与公婆及家人发生冲突,情绪特别容易失控,且因与婆家关系不好,感觉儿子的眼神像婆婆,经常拿儿子撒气。王远志不在家时,她不给儿子换纸尿裤、不给饭吃,还先后10余次掐儿子脖子,直到其脸色发青才罢手。因此,本案发生如此严重的伤害后果,是矛盾日积月累的结果。
双方父母 认为判决较重 男方准备上诉
宣判后,王远志的母亲哭得瘫倒在椅子上。王远志的父亲说,妻子抚养了小孙子七个月,孩子出事后,她整个人精神出了问题。尽管内心深处认为儿媳是个杀人犯,理应重判,但王父还是希望她早点出狱并态度坚决地想要上诉。
“家里还有四岁的小孙女,需要母亲照顾。”王父说,出事后,儿子如果直接报警也不会受到牵连,他认为两人还是挺有感情,加之有孩子,将来还有可能会生活在一起。“她好好改造,减减刑,可能再过七八年就出来了。我儿子会等她。”
而贾利园的母亲提起女婿只有恨。“没有王远志的家暴,我女儿不会走到今天这步。他如果哪怕肯负一点儿家庭责任,这个家也不会有今天!”贾母认为女儿判得太重,但尽管如此,只要能摆脱王远志,对她来说也不失一种安慰。
-法院通报
孩子常成为“出气筒”
宣判后,市二中院还召开发布会,通报该院审理的因家庭矛盾致伤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近年来,此类案件屡有发生。2006年以来,二中院少年庭先后审理了5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名涉案的未成年人重伤或死亡,1名未成年人因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问题家庭”,既包括离异或单亲家庭,也包括同居和父母有不良嗜好等“行为失当”的家庭。这些家庭中,父母往往感情不好,家庭关系紧张,矛盾长期积累而积聚形成“火药桶”,易发生伤害未成年人事件。
在非婚关系中,带有随意性的两性结合感情基础薄弱,缺少了稳定家庭关系所应有的责任、担当,对待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往往采取回避态度,少数父母甚至实施极端行为伤害子女。
案例1 少女产下男婴后勒死
17岁的北京某停车场收费员小欣(化名)怀孕后,孩子父亲不告而别。因害怕被家长责备,她一直未将怀孕的事情告知家人。2011年5月5日,小欣在单位宿舍产下一男婴。担心事情暴露,她采取用手扼压和用领带勒颈等方式致该男婴窒息死亡,并将死婴装入鞋盒丢弃于小区垃圾桶旁。后小欣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2 男子复合未果砍杀母女
2009年,小燕的继父关某与母亲严某经常发生争吵,后严某带着小燕搬到北京。2010年7月,关某带着菜刀、硫酸和一瓶农药来到小燕母女俩的暂住地,要求复合遭再次拒绝后,关某向严某面部泼洒硫酸,并用刀砍杀严某。
小燕上前阻拦,失去理智的关某将刀挥向小燕。作案后,关某喝农药自杀未果。关某的行为致严某面部大面积烧伤,小燕右耳廓完全缺失,均构成重伤等级。法院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关某死缓。
案例3 继母虐待继女被判5年
5岁的小志(化名)随父亲及继母蔡某共同生活。2011年12月,小志前往某医院就医时,医生发现其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会阴部软组织损伤,后报警。经警方调查,2010年以来,蔡某因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先后多次掐小志的脸、嘴、身体,用擀面杖殴打、用脚踢踹其全身多个部位,用开水烫伤其身上和双脚。经鉴定,小志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偏轻),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后以虐待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5年。
-法官呼吁
打一个电话
管一管闲事
小雨被害前,曾有周围邻居观察到孩子露在外面的小胳膊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且连眼睛里都有血丝。
施忆法官表示,去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特定行业、特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上有伤,有被虐待的可疑情况,必须向公安机关报警。而对于社会公众比如邻居等,则是鼓励报案或报告而非强制。传统观念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孩子问题上,还是希望大家多打一个电话,管一管闲事,或许真的就挽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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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
孩子成为博弈工具
昨天上午,北京高院发布《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抚养探望类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报告》指出,部分监护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处理子女抚养事宜,如有的当事人将是否给予抚养权、能否探望子女作为条件,迫使对方撤回离婚起诉或者同意离婚。有的当事人因财产纠纷等问题,以子女抚养问题为由制造争讼点,以期达到对婚后财产再行分割等目的。有的则是为了获取拆迁利益提起诉讼。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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