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上海日前召开的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公布,上海将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将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分成审案人员、辅助审案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即员额制),其中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审案人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
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关注和争议,反对声不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司法官员薪酬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国际惯例,“改革后他们的年办案量是现在的两三倍,错案终身追责。退休也不能免责。”
专家观点 “入额”法官检察官将拿高薪
卞建林说,法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国际惯例。我国法院人员目前有33万多人,其中法官19.8万,比例超六成,有些地方甚至超过八成。
目前对法官与公务员实行相同的管理,薪酬与职务挂钩。基层法院干得再好也不过是副科级,工资捉襟见肘,致使优秀人才流失严重。
卞建林说,这次“员额制”的改革目就是要砸大锅饭、去行政化,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未来法院和检察院人员将分为三类,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分别为33%、52%和15%。只有“入额”的法官和检察官才享受较高薪酬,且要全部通过遴选。
“改革后人员少了,工作量大了,其他人只能当助手,不能再独立办案,每位进入员额的法官年办案量预计是现在的两至三倍。工资高了,司法责任却重了。”卞建林说。
但对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不能全国一刀切,即使是同一个省,也会存在区域差异,高工资是相对本地区公务员而言。
院长、庭长未来也将进员额
卞建林说,第一批进入员额制的还没有院长、副院长和庭长。现在法院领导太多,一个院长、好几个副院长、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庭长,还有各个处长,这些人中很多人过去是审案的法官。随着法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院庭长审批,将来很可能一个法院就一个院长,负责司法管理;副院长、庭长会慢慢淡化。
现有的副院长、庭长有两条路可选择,要么进入员额,但同样要经过遴选程序,且入员额后必须亲自办案,不办案的要退出。现任院长、庭长不进入员额的,将来按党政干部管理,“院长庭长进入员额亲自办案,可以承办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目前尚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办案量应适当减免。将来无管理职能,办案量应与其他法官一视同仁。”
法官和检察官独立对办案负责
卞建林说,公务员是首长负责制,有事找领导决定,决策错了领导担责。而法官和检察官将来是个人独立对案件负责,办错案将被终身追究责任。退休了也不能免责,风险和压力明显提高。
卞建林说,此次司法改革,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制,完善审委会制,取消院长、庭长审批制,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将来谁办案谁拍板,谁做决定谁担责,出了错案问责倒查。”
名词解释 员额制
指法院、检察院将现有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辅助办案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法官、检察官负责审理、办理案件,同时对案件终身负责。
今年2月,最高法发布《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确保优秀法官能留在审判一线。文/记者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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