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惠州4月24日电(严初) 广东惠州惠东县吉隆镇退休多年的副镇长许某,因20多年前受贿400多万元人民币被检举,今年已67岁的他被公诉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24日上午,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事发1991年前后,赖某以惠东县人民政府在香港全资设立的香港龙图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惠东县吉隆镇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赖某在开发吉隆鞋城以及周边其它项目过程中,曾许诺给予时任吉隆镇城建办主任的被告人许某24%干股,系扣除香港龙图公司20%股权之后的80%中所占的24%。许某则利用职务之便,为上述项目在征地、办理证件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这些项目投资收益之后,赖某通过签订《确认书》等形式,将时值人民币400多万元的股权所得利益给了许某。后许某将分得权益对应的大部分商铺以及地皮出售,所得赃款都被用于个人开支。
时过20年后东窗事发,2013年赖某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许某受贿的情况,经调查后,公安、检察部门将许某抓获、逮捕并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许某的辩护律师称,所得利益是许某的弟弟以40万元参股公司所得,不存在受贿,并提出有证人可以证实。公诉人现场反驳。经查实,40万元是债务,和参股没有任何关系,况且几名证人都是许某的亲戚,法律上不予承认。该案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完)
(原标题:广东惠东退休副镇长20年前受贿400多万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