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为了引人关注,42岁的男子孙兵竟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画像污损。法晚记者上午获悉,东城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兵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42岁的孙兵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2013年1月4日刑满释放。
东城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6日中午12点,孙兵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北京市天安门城楼南侧小广场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毛主席像污损,现场临时采取清场等措施。
此后,孙兵被民警当场抓获。
此案开庭时,孙兵表示认罪。
东城法院认为,孙兵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孙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东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兵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原标题:向毛主席像泼墨 男子获刑 为引人关注作案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系累犯从重处罚 一审被判一年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