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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的工会与福利制度

 秦晖

  马里卡纳矿山事件:

  如何缓和阶级斗争?

  尽管如此,严重的贫富分化仍然制约着新南非的发展并导致明显的“阶级斗争”,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工会太强、罢工太多”并不是“完全民主的高人权国家”都会有的现象。但是在南非的条件下搞民主,这确实是很难避免的。

  由于贫富差别,尤其是黑人中的两极分化严重,社会上的不满情绪是很明显的。另一方面,南非在长期反对种族隔离斗争时期,社会动员程度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南非的工会会员就有310万,占正规劳动大军的25%。而且与美国小工会林立的情况不同,南非工会的集中程度也高,最大的南非工会全国大会(COSATU,简称工全会)是世界上三大工会之一,下属21个行业工会,共有会员180多万,占全国工会会员近60%。虽然她是与非国大结盟的执政“三方联盟”中的一方,但在民主南非的体制下她并不是“官办工会”,不是强制加入的,也不能禁止其他工会与之竞争。她必须在工人维权上做出成绩,而不是只搞些“发发戏票,唱唱跳跳”。因此工全会不仅有自己的诉求,而且常与政府意见相左。例如在艾滋病问题上,工全会就反对姆贝基政府“土法抗艾”的政策,要求向公众全面提供抗逆转录病毒的药物。

  比抗艾更实质的是劳资关系。政府如果介入,还会发生“劳政关系”。如前所述,这种民主社会的“阶级斗争”通常不会“你死我活”,但是也有激化到流血的。典型的就是2012年的马里卡纳矿山惨案。

  2012年,南非最大铂金生产商隆明公司马里卡纳矿山的数千工人发生“野猫罢工”(没有工会组织的自发罢工)。从8月10日起,全国矿工工会(NUM)决定支持。矿工们声称:“民主已经18年了,我们不能老拿三千兰特。”他们要求把月工资一下提高三倍,达到12500兰特。但是另一工会“矿山与建筑工人联合会”(AMCU)认为,这样高的提薪率会“搞死”矿山,反对这次罢工。两边遂形成对立。

  南非黑人劳工从“流动劳工”时代就有不少人保留部落时代的带刀习惯,发生纠纷时动武也不是新闻,但这次就闹大了。12-14日该矿发生冲突,导致10人死亡。16日警察大规模介入,与罢工矿工发生激烈对抗,34名矿工被枪杀,警察与公司保安各有2人死亡。消息震惊全国,其他矿山工人纷纷罢工声援,高峰时全南非有7.5万名矿工卷入工潮。在政府和社会各方介入调解后,平均加薪22%、另外一次性发给2000兰特的妥协方案逐渐被各方接受。被捕的370矿工也由政府下令分批释放。至9月20日,工潮平息。而22%的加薪成为全国矿山的普遍措施。

  马里卡纳事件引起了很大震动,祖马总统为此宣布全国下半旗哀悼一周,有媒体甚至比之于种族隔离时期的沙佩维尔惨案。这次事件深刻揭示了经济利益或曰“阶级利益”造成的分野:事件发生后,依靠工人选票的南非共与工全会都出来指责作为盟友的非国大政府。而非国大方面,拉马福萨这样的矿工工会前领袖因为此时自己也成了矿主,出来指责罢工的“暴徒”,而他不久前还在反对姆贝基“自由主义”的斗争中作为“左派”冲锋在前!作为另一极,前非国大青年联盟首领马勒马不久前因“极左”刚被非国大开除,此时便再次鼓动矿工要求“矿山国有化”。可是绝大多数矿工只求加薪,并不认为“国有”官僚比民营老板更好,连南非共也反对他的主张。

  姆贝基时期的非国大政府,由于在鼓励投资、开放市场、维护产权和财政-货币政策方面的谨慎政策(不搞凯恩斯主义的财政扩张),被南非共等左派攻击为“新自由主义”。但从分配方面看,这届政府其实还是非常左的。正是在姆贝基时期,南非出现了由“负高福利”向“正高福利”的急剧转型。

  我曾提到,阿非利卡白人统治的南非有“黑人各尽所能,白人按需分配”的“种族社会主义”特征。单就白人而言,那是几乎类同北欧的高福利体制。但是黑人则处于“既无自由又无福利”的境地。由于初始分配就是黑贫白富,二次分配又是白人锦上添花,黑人“有雪无炭”,这种“福利”宏观上是扩大而不是缩小不平等,我称之为“负福利”。民主国家只有高福利和低福利之分,不可能有“负福利”。但是旧南非和中国,“负福利”就是个严重问题。

  改变负福利的方式有渐进和激进之别。渐进方式是通过逐渐增加最下层的福利,控制上层的福利,减少反向调节的力度,或者说是从“负高”变成“负低”,逐渐变成“零福利”(不一定是无福利,但福利分配与初始分配同比例给予,不平等既未增加也未减少,调节效果近于零),再进一步变成正福利,这时才有西方意义上的高福利和低福利之别。中国这些年的福利改革正处于零福利前的渐变过程。与过去相比,是从“负高福利”变成“负低福利”,仍然是“负”,但负得少了,离零福利的临界点近了,这还是进步。

  这种状况相当于旧南非在种族隔离末期的情况。当时由于黑人的抗争、国际的压力和白人开明力量的推动,南非的福利也由白人专享变成在覆盖白人的基础上也向黑人渗透。到1980年代中期,南非社会总支出(即国家财政的福利和公共服务支出)的约40%被用于占人口百分之十几的白人,43%用于占人口大多数的黑人,白人还是占很大便宜,不过黑人也多少有了点,也是从“负高福利”变成“负低福利”了。

  1994年以后,南非的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曼德拉-姆贝基时代虽然没有像津巴布韦那样从产权和初始分配上剥夺白人,但二次分配的变化却很激进。南非的福利体制一下子就由向白人倾斜变成明显向黑人倾斜。到1990年代后期,社会支出用于黑人的比重从43%上升到80%,而用于白人的则从40%急降到10%以下。这等于把原来白人中实行的那套福利移用到黑人上。南非从“负福利”不经临界点直接进入了正福利,而且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应该说是高福利。这个变化不可谓不剧烈。这个变化在姆贝基时代已经完成,所谓“民粹主义”的祖马上台后没有再做多少。

  “非洲的瑞典”,

  还是“非洲的苏联”?

  旧南非的特点是无论政治民主还是经济公平,在白人内部都已经有了很先进的安排,但由于种族歧视,这种安排只供白人专享而不实行于黑人。因此改变这种状况的方向就是让黑人也享有那些原来只供白人专享的东西。正如政治上的变革只能是使黑人也拥有原先白人才有的民主权利、而不是把“黑人家园”的“传统酋长制”搬到白人那里一样,经济上的变革方向,当然也只能是让黑人享有原先白人中的那种社会保障,而不是把原先黑人那种“既无福利也无自由”的悲惨状态推广到白人那里。

  中国有些人把所谓“西方的人权标准不能用于中国”看成是“反西化”的“爱国”口号,而不是公然歧视中国人的汉奸口号,但在南非,鼓吹“白人的人权标准不能用于黑人”的只可能是歧视黑人的白人顽固派,以及类似“黑奸”的“黑人家园”亲白酋长。黑人解放运动无论渐进还是激进,都是要求“黑人的人权标准必须等同于白人”的。

  中国将来可能不需要在农民中推行高福利制度,因为过去中国在城市里搞的也不是高福利。但是南非不同,要想既避免贫富对立导致马里卡纳那样的悲剧,又不搞津巴布韦那种“打土豪分田地”那一套,相当高的二次分配恐怕是难以避免的。

  发达国家有“福利国家”和“自由放任”两大传统,那么新南非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后为什么就不能更多地偏向“自由放任”呢?

  其实姆贝基政府不是不想这样。但是他们只能在保护产权、承认初始分配之类的领域有点这种所谓的“新自由主义”色彩,而在二次分配领域他们基本上不能这样。因为不论从左派立场对“自由放任”思想的批评,就是从诺齐克式的“右派”立场看,自由放任的正当性在逻辑上是以“起点平等”、“规则平等”为前提的。如果起点平等做不到,那就只有在四种状态下人们才能接受“自由放任”:一是起点虽不平等但差别不致太悬殊;二是虽悬殊但这起点本身有正当理由(比如合法继承了清白的财产,或者挖到个大金块);三是是否正当已无法考究只能承认现实;四是虽可考究,但在起点占了便宜的人在掌权,别人只能承认。

  然而,南非的现实与这四条都刚好相反:第一,种族隔离制度留下的“起点”太悬殊了;第二,种族隔离已被公认为不正当;第三,种族隔离刚刚废除,不像发达国家的“原始积累”已经过了两百年没法追究了;第四,新南非已经发生政权更迭,起点得益者不再掌权而是受损者掌权了。

  所以,要无条件实行“自由放任”,南非大概只能先像津巴布韦那样,用强权人为地搞出一个平等“起点”。不过,有了这样的强权,也就不容你自由放任了。所以可供选择的其实只有津巴布韦式的办法或者姆贝基的办法。津巴布韦式的办法是剥夺白人土地,搞工矿业国有化,走“社会主义”之路。姆贝基的办法就是以大力度的二次分配,换得初始分配可以相对自由,产权无需大取大予。

  从某种意义上讲,穆加贝在津巴布韦搞的那一套就像“非洲的苏联”,曼德拉-姆贝基在南非搞的一套就像“非洲的瑞典”。将来随着两极分化的缓和、中等收入阶层的壮大、二次分配必要性降低,自由放任的“非洲的美国”或许才会成为一个选项。不少人抱怨曼德拉与姆贝基没有搞“非洲的美国”,这其实是强人所难、不切实际的。

  有人分析过,今天南非领取社会福利者的人数大约是所得税纳税人的三倍之多,这意味着在南非平均每个狭义的纳税人(不包括企业法人在内的自然人纳税者)要负担三个弱者的社会保障,这种再分配的力度的确相当高。

  南非尽管失业率高企,收入不平等在世界名列前茅,但是南非不像大多数高度分化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点是:南非没有蓬勃发展的“灰色经济”(非正式经济);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算,南非的劳动力只有15%在非正规部门工作。这个比例在巴西和印度都达到一半左右,有的国家如印尼,甚至高达近四分之三。研究者认为,原因是南非的普遍福利体制。换句话说,很多失业的南非人并不像一些国家那样靠捡破烂、摆小摊等“非正规”方式度日,福利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存问题。

  旧南非基尼系数虽比新南非略低(其实也非常高),但不仅如前所述,身份性的不平等在性质上就比竞争性的不平等更糟糕。而且由于旧南非的二次分配就整体(即就黑白关系)而言是典型的“负福利”,计入二次分配之后基尼系数肯定更高。另一方面,新南非初始分配的基尼系数确实很高,但由于有很强的“正福利”,二次分配后基尼系数肯定会明显降低。就二次分配后的情况而言,虽然我们没有找到确切数字,新南非的基尼系数应该是低于旧南非、而且低得不少的。

  免费住房政策:消除“流动工人”制度后遗症

  南非的社会福利有自己的特点。除了前述关于艾滋病导致的医疗问题外,另一个特点就是住房福利比较突出。这是因为种族隔离时代造成的大量“流动劳工”、“两栖人口”,在民主化以后都有了在城里安家的权利,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住在过去被白人当局视为“违章建筑”的“贫民窟”里,然后同样理直气壮地要求国家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房。这就造成了南非“福利房”的巨大需求。旅居南非的王晓鹏先生写道:

  南非政府在解决 “有序城市化” (遗留问题)的过程中,有一样做得要比中国政府好得多,那就是大量修建黑人免费住房,这远远好过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不幸的是,在中国国内,因官商勾结太严重,几乎每座城市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到最后都变成了商品房出售;普通百姓如果想租到77元每月的廉租房,恐怕都是在天方夜谭。

  南非政府在照顾低收入人群住房方面要比中国好得多。如果你是南非公民,并能证明全家无收入或总收入每月低于1400兰特,那你就可以申请这种免费住房,入住后只需要交水电费。……南非政府至今已经成功解决了近400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要知道,南非的总人口还不足5000万,经济实力与中国相距甚远,能修建400多万户免费住房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因为长期的种族隔离政策,黑人劳工的聚ji区多集中在城市近郊,例如黑人最大聚ji区索韦托距离约翰内斯堡主城区25公里。……这些劳动力多数不是农民,他们白天进城打工,晚上往往又回到聚ji区居住。这不像中国那样,农民工从一个西部省份坐火车到沿海发达省份打工,然后年底返回老家过年。

  而南非的农村基本是指白人农场区,黑人劳工也是居住在农场附近地区的黑人聚ji区,白天到农场打工,基本上没有中国那种农民工“候鸟大军”。这个是与中国类似但又不同的格局。

  现在南非政府正在各地的黑人聚ji区大量修建免费住房,为的就是维持社会稳定,让收入较低的黑人劳工能在居住地附近安心工作,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南非政府的想法和做法是正确的。而在中国,不用说免费住房,就连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很少见,这又怎么能让农民工安心种地呢?农村收入太少,导致出现了大批飞往城市的 “候鸟”,作为根本的农业自然会出现问题,大量农民工进城后若出现饱和,找不到活干的无业者又会引发各类社会问题,这就是问题症结所在。

  王晓鹏先生的比较是基本正确的。但有几点需要斟酌:

  第一,南非的“流动劳工”原来也并非不是“候鸟”。事实上,当年南非白人政权设计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单身进城打工,住集体宿舍,家属留在“黑人家园”。而看看地图就知道“黑人家园”离大城市有多远,所以那时他们就是“候鸟”。后来他们在索韦托这样的“城乡结合部”安家定居,其实并非白人所愿,只是他们没有办法把黑人再赶走了。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当然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现在南非只有外籍劳工还是“候鸟”了。中国就趋势而言其实也一样,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搬出工棚(集体宿舍),把“留守”农村的家属接来,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租房安家,“农民工”中的“候鸟”率也在逐年下降。只不过中国的这个过程比南非要缓慢得多,至今我们的“索韦托”还是不合法的,政府只要想赶就可以赶走他们,还要宣称“不补偿,不安置。”

  第二,中国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尽管也是从“福利国家”学来的,并非我们原来那种按特权按身份等级分配的所谓“福利房”。但是由于基本条件的差异,学来的这一套在我们这里也严重变味。其根本原因其实还不是“因官商勾结太严重,经济适用房到最后都变成了商品房出售”,而是很多所谓经适房仍然是变相的“特权房”,连商品房都不是;而是一开始就盖成“廉价豪宅”,以“安居房”、“集资房”、“团购房”等名义按官位分配,形成所谓的“公务员经适房小区”。另一方面,真正的廉租房申请者逻辑上应该是有当地居住权但住得很差的贫民,可是我国的合法贫民窟(正式说法叫棚户区)户主(未必是实住户)是有户籍的老市民,对他们另有一套“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并不需要申请廉租房。

  任何国家城市化时期的城市贫民主体都是进城打工的移民而不是老市民,区别只在于其他国家把他们看成城市贫民,也就是廉租房的供应对象,中国把他们看成“外来打工者”,类似于新南非的外籍劳工,虽然在城里居住着(通常也是租住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却没有“居住权”,“住得差”往往是赶走他们的理由,而不是他们申请更好住房的理由。正是这种“经适房优先公务员,廉租房不给农民工”的制度,使得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完全变味,成了一种典型的“负福利”现象。即便没有“官商勾结”问题,它也没法正常发挥福利功能。“廉租房”如果标准高了,就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的目标,如果标准低了,权力不屑染指,则它又会成为无味的鸡肋,因为真正需要它的人是没法申请它的。

  新南非的民主制度还造成一个现象,即各党派在住房问题上的“福利竞争”。开普敦的代尔夫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1994年4月新南非曼德拉政府成立后,非国大执委、南非共前总书记乔·斯洛沃出任住房部长。他在开普敦的代尔夫特地区筹建一片免费住房,以安置当地的前流动劳工。但9个月后斯洛沃逝世,项目并未完成,前流动劳工便搭建棚户等待政府的安置,在该地形成一个有两万居民的棚户区,据说是新南非最大的“非正式定居点”之一,这个社区就得名为乔·斯洛沃,非国大控制的南非中央政府住房部继续在这里修建正规的免费住房以安置他们。

  然而,后来反对党民主联盟提出要在这里建立一个“2号门”免费住房小区,以安置周边的贫民——也是前流动劳工,只是到得早些。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大都是民主联盟的选民,而乔·斯洛沃的居民则多是非国大的选民。恰巧此前乔·斯洛沃棚户区发生火灾,有一千多户灾民被临时安置到附近的救灾点,于是在2007年12月19日,“2号门”贫民进入小区“占领”了这片地方(种族隔离废除之初,南非多处发生黑人贫民进城“占领”所谓空地空房的情况,在西方的意大利、土耳其等国也有这类穷人“占领”现象),形成了新南非建立后最大的一场贫民“占领”事件。

  乔·斯洛沃贫民不甘示弱,要求政府出面。当时在开普敦执政的非国大-新国民党联合政府便要出动警察驱赶“占领”者。“2号门”贫民上告法院,司法独立的开普敦地方法院判决警察驱赶行动是非法的,并予以制止。非国大与民主联盟为此互相抨击对方“延续种族主义”,迫害穷人。直到2008年2月,高等法院又判决驱逐合法。当局许诺另外择地给他们建免费住房,但很多人仍然抗拒不搬。2009年,民主联盟在开普敦所在的西开普省胜选,上台执政,他们又提出异议……在这漫长的争论期间,政府的福利住房也在同时陆续兴建。一般认为,这事的最终结果要到双方的贫民都得到安置,才算了结。

  这一事件在一些人看来应该算是民主制度下的“乱象”,但是整个过程双方都诉诸法律,依靠政党,最后双方的问题政府还都得设法解决。这真是一种坏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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