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翻译公司的马士琴小姐接受南非华夏之声广播电台“依凡时间”节目专访。
2012年5月10日在南非华夏之声广播电台下午4点15分的依凡时间邀请了来自中非翻译公司的马士琴小姐,和听众朋友们分享大家特别关心的劳工问题。
在一周前马小姐也曾作为依凡时间的特别嘉宾和大家分享了她跌宕起伏的移民史以及很多税务方面的问题,在节目结束之后电台收到了很多听众朋友的热情反馈,同时也希望能够在向马小姐咨询一些在南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此,依凡时间特别汇总了这期间听众朋友通过简讯传过来的问题,尤其是有关劳工方面的问题,并再次邀请马小姐于百忙之中作客节目,为听众朋友一一解答。
在节目的开始,主持人先讲述了一位听众朋友的分享的故事。一位萧女士(化名),在约堡南区开设了一家成衣工厂,所有雇佣的员工均来自莱索托,身份合法与否未知。在运作过程中,有员工向工会投诉称居住环境恶劣以及工作时间过长等问题。之后,工会带领一大群人来到了工厂。面对来势汹汹的工会人员,再加上语言不通,萧女士放了两只狼犬在工厂门口阻止其入内。愤怒的萧女士觉得自己给工人提供工作机会到头来工人还找来了工会这样对待她,她拒绝与工会的人见面和沟通,最后更是宁愿赔钱也要将四五十位工人开除。工会来人在工厂外叫嚣,kang议示wei,萧女士一律不理,在之后的一次次工会来人时,萧女士一律采取关门放狗,置之不理的态度。最后事情不了了之。
主持人就华人在雇佣工人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咨询了马小姐。马小姐称,在南非劳工法更加注重保护本地劳工,后来也逐渐延伸到保护外国劳工。也就是说不论工人是否有合法身份,他们都有权利去工会投诉,这是南非宪法所规定的。南非的宪法是保护所有在南非居住的人,不论年龄、人种。在雇佣劳工方面,马小姐根据自己7、8年在劳工问题上的从业经验和大家分享了一些她所处理的案例,希望对听众朋友有所帮助。
几年前,马小姐曾接到过一位客人的电话。客人在电话中称,他的店外来了一辆大卡车,车上来人自称是工会的,要来关闭他的店。后来他将电话交给了对方,由马小姐和他们交涉。经马小姐仔细询问后才了解到,来人并非来自工会而是法警。在南非,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他人店铺、私自销售他人店铺商品、拘捕店主甚至关闭店铺,除非他们持有法庭命令。南非的劳工法和刑法、民事纠纷法一样,拥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如果触犯了相关法律,法庭首先会派出法警,法警首先会出示法庭命令。在这个案例中,这位店主开除了一位雇员,法庭判该店主需支付该雇员8000。一般情况下,华人会选择忽略这个问题,即不出庭。但是,这并不意味事情就了结了,不出庭,法庭同样会判决。从立案到判决并不是一个月两个月时间。
在这个案例中,在该店主开除雇员的时候,构成了不公平开除。所谓不公平开除就是指在开除员工时没有给对方机会,也没有向对方解释原因。这种情况的赔偿一般要看所开除雇员工作的时间而定。如果该雇员只为雇主工作了一个月、二个月或者六个月,那么需要赔偿至少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该雇员为雇主工作时间较长,比如两年、四年等,这时候的赔偿最高可达到两年的工资。在马小姐接触过的案例中,有赔付半年工资的,也有赔一年甚至两年工资的。这种类似的情况不仅仅存在于华人企业中,在南非的白人公司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很多公司也因劳工问题而焦头烂额,甚至最终不得不关闭。
在马小姐讲述了完上诉案例之后,主持人提到了朋友们类似的经历,这些朋友在开除不适用雇员之前按照规定,向雇员下达了三次通知,后来是以支付7个月工资的赔偿解雇了一位工作七年的员工。对此,马小姐分析,在处理这种劳工纠纷,尤其是因解雇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时,关键不仅仅在于雇主如何处理,另外还与该雇员的精明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法官的判决除了依据劳工法以外,当事雇员的态度也对其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该雇员没有那么精明,在被解雇后达到1个月的工资就满足了,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他钱也花完了,这时候再想在追究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就此了结。对于精明的被解雇员工,一旦将事件闹上了劳工法庭,那么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对此,马小姐同样举了一个案例:一位华人回国了,店里由他兄弟照看,但是店里员工不听他兄弟的话,导致其兄弟特别恼火,于是说了句:“我不要你们了,你们回去吧!”,并称“你们不认我是老板,那等我弟弟回来再来!”于是,这些雇员就向劳工部投诉。
在劳工部受理这类案件的机构称为劳工仲裁法庭(CCMA),属于低等法院,而劳工法庭属于高等法院,两者不同。CCMA处理案件的程序如下:如果雇主开除了一位雇员,而雇员将纠纷闹上了当地的(劳动仲裁法庭)CCMA 。CCMA受理案件后会询问开除雇员的原因以及雇主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地址及公司名称等。在了解了这次情况后,CCMA会为被开除雇员填写相关所有文件,开立案卷。之后,劳工法庭会将该文件送至雇主,一般是由被开除雇员直接交给雇主。马小姐提醒,如果雇主收到CCMA文件千万不要视而不见,如果拒不签字的话,就等于失去了一个为自己的辩解的机会。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请专业人士看看,若是单纯请翻译的话,可能会因为对处理劳工问题不熟悉,而延误了最佳时机。
在收到CCMA文件后,文件上会有出庭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可以在指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点为自己出庭。这时,最好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陪同。CCMA开庭一般会询问雇主及被开除的雇员想要如何解决,若双方达不成共识,则开始庭审。在庭审过程,一般由法官、被开除员工及其顾问、雇主及其顾问3-5个人组成。
如果说被开除员工诬告的话,雇主一般会赢;如果员工是在雇主指责后自行离开,那么雇主赢得几率也很大;但是如果是雇主提出开除,即便是已经对该员工下达了多次通知,雇主赢得几率也不大。雇主开除员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以偷窃最为常见,偷窃与迟到早退等性质不同,它是属于可开除性过失。但是,因员工偷窃而欲将其开除时也有讲究。最佳的做法是,在人赃俱获时马上报警,这时候报警的目的不是在于要警察来抓捕,目的在于拿到警局的一个案件号码,这个号码为该员工犯可开除过失的证据。之后可以和该雇员商量将其开除。
在很多的劳工纠纷案件中,很多雇主并未要将员工开除,员工反而将雇主告上CCMA。CCMA只要接到单方的抱怨即可开立案卷。在收到CCMA 文件后一定要引起注视,若是忽视到底的话,就会发生马小姐之前提到的案例中的情况。若雇主不出庭的话,CCMA就会发出缺席判决。这时候CCMA判决的依据只能是依单方说辞。
继续回到之前马小姐开始提到的案例,在那个案例中,雇主在开除员工约一年以后,法警被派到了雇主店里。这时,应该先和当事法警沟通,法警若建议与他们的律师或劳工顾问沟通,那么就可与律师或顾问沟通。在这个案例中,通过与律师沟通,将赔偿从8000降到4000。在商定以后,需要注意,在付钱签字之前一定要确认,这是最后一次付款,以避免被开除员工卷土重来。
那么,正当的开除程序是什么样的呢?马小姐同样为我们作了解答。如果雇主发现员工表现恶劣,不按雇主要求做事,甚至与雇主对着干。这时,法律赋予雇主发出警告信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这时候必须要有证人在旁。如果员工拒绝签字,可以在警告信上注明员工拒绝签字,见证人签字后同样有效。关于见证人的选择上,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包括最终警告在内,在发出4次警告信之后,请一位懂得劳工纠纷处理的人士,发一份通知,告知员工将在一周后的某时在店里开听证会,在通知中要注明原因,并注明该员工的权利,包括带上律师和翻译等。若员工没有出席,则可以将其开除。这时候仍需支付该员工通知费,通知费取决于该员工的工作时间。若超过一年,则需支付4个星期的通知费;若员工工作半年,则需支付2个星期的通知费。通知费的标准在南非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除通知费外,还需支付leave pay,即年薪。也就是说,员工为雇主工作一年后被开除后,雇主还必须支付其21天的带薪假日的薪水。
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雇主在解雇员工的时候可以采取灵活的应对方式。雇主可以先安稳住员工的情绪,并准备一份文件让员工签字。马小姐同样举了一个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雇主的与员工订立了4个月的合同。在合同快到期前10天左右,雇主就准备好了所有资料,通知员工合同即将到期并告知将不再续约,在剩余的这些天里,员工也不需要再上班,与此同时,将所有工资支付给他。这个案例其实涉及的不是开除问题,严格来说是合同到期的处理问题。合同到期也是需要谨慎处理,必须按照合同上的要求,提前一定的日期通知员工。在提到这个案例的时候,马小姐特别提醒,没有合同时,法律上认为该员工是雇主的永久雇员,而大多数中国人一般在这点上存在认识的误区。从这一点看,其实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雇主。
马小姐从自己处理过无数的案件中,感觉到华人一般都没有对劳工问题有足够的重视,然而一旦发生纠纷就是很大的问题,不但压力大,而且损失惨重。马小姐同时也提到,其实在南非劳工部查得并没有那么严,但是,马小姐接触的大部分案件都是CCMA已经下达判决,法警已经派出的状态。这时候,雇主一般就处在一个被动谈判的地位。所以,华人朋友千万不要对CCMA的通知视而不见。
在签订全职员工的合同的时候,马小姐建议试用期不要太长,一般试用期3个月,合同签6个月。在合同快到期,如果没有续约打算的话,可以采取之前提到案例的做法;如果还想要再续约,那么再另签合同。
虽然,目前劳工部检查的力度不是很大,但是一旦检查,就很发现很多华人在劳工雇佣上存在问题。在南非雇佣南非当地工人是比较棘手的问题,然而不雇佣当地工人,在移民签证方面得不到任何优惠。如果说自己设有公司,持自聘签证的话,必须要有5名南非当地雇佣工人。这5个当地工人在移民局以UIF形式表现。UIF指的就是失业保险金,只要工人是被开除的,辞职不论,在填写UI19号表格和服务证书之后,工人就可以到失业保险金领取几个月的薪水。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拿到这个公司名下的签证,要看该公司名下是否有UIF号,且UIF号上有几位南非当地公民、有无ID号码等等。劳工部检查首先检查UIF,有时也会查工商保险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有了UIF后,工商保险金有可能不查。
UIF是法律规定必须注册的,它每月扣工人工资的1%,再加上雇主添上1%,即工人工资的2%。因为目前检查力度不大,可以每月交也可以每半年交。与之相比,工商保险注册和交费比较麻烦,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定的交费标准。在评估的时候与行业的类别及危险系数有关。
针对目前很多华人更倾向于聘请非南非当地的工人,比如津巴布韦籍员工者中现象,主持人也向马小姐进行了咨询。马小姐表示,这是由于一开始南非的法律对于国外工人的保护力度不是很大,所以不论是外国雇主还是南非当地的雇主都钻法律的空子。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法律对外国工人的保护力度也逐渐加大。
最后,主持人对这次就劳工法方面的问题对马小姐的专访进行了总结。如果要雇佣一个工人,不论是兼职还是全职,一定要签订一个合约。合约期最好定6个月,可以每6个月更新一次。同时,不论雇佣的工人是当地人还是外国人最好要帮工人交UIF,UIF的费用为工资的2%。若工人不愿意交UIF,务必让工人签署拒绝注册的文件。假如雇主对此没有引起重视,一旦员工将雇主告上法庭,那么法庭会强制雇主为员工注册UIF,并且之前工资的2%的UIF必须有雇主全部支付,而不得从工资中扣除。所以,马小姐建议每个公司成立后一定要给注册UIF,而且大部分员工都愿意交UIF。同时,华人店主一定要有员工的ID拷贝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其中可能涉及到某员工,这时候,警方在调查的时候顺利很多。马小姐也再三提醒华人朋友,对于CCMA的文件,千万不要视而不见,否则就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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