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侨华人达1580万人,分布在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闽籍侨胞中的大多数,活跃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熟悉当地法律、法规、习俗,拥有较雄厚的财力、人力、智力资源,同时又对祖国和家乡有着较深厚的感情,对于推进福建与住在国交流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
1.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华人华侨信息采集与交流往来。要加强福建华人华侨信息收集和研究。依托高校成立具有福建特色的华侨华人研究机构,建立“丝路”沿线国家福建籍华侨华人信息资料库,做好重要社团、重点人物的资料积累;建立完善信息网络,构建信息双向交流管道。要支持涉侨单位加强对外交流。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的交往,设置一批点对点的“友好城市”,在“海丝”沿线国家增设办事机构,建设交流平台。
2.创新华人华侨工作机制,深化与新生代联谊联络。正视新生代与家乡情感维系度相对较弱、商人意识较浓的现实,实事求是地调整侨务工作策略。结合侨情普查,加强跟踪对接,系统了解华侨华人新生代。做好为侨服务工作,提高新生代对家乡建设的信任度与参与度。积极组织契合青年人性格特点和生活背景、直接面向新生代的活动,不断拓展新的交流平台。
3.建立侨情调查常态化制度,及时掌握最新侨情动态。推进侨情调查工作常态化。成立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统战部门牵头组织,涉侨单位为小组成员,实行常态化侨情调研;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侨情资料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侨情数据资料管理与使用。对侨情数据资料进行分类分析,加强与重点侨的联系。实行侨情数据由涉侨单位共享,构建侨务工作“共同参与”大格局。
4.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整合境内外法律专家资源,成立专门机构。建立一个由我省和华人华侨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的涉外法律智库,共同开展“海丝”核心区战略法律问题研究,共建域外法研究中心,共享域外法资料库、案例库,共同建立公共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地区司法系统中的自贸区法庭、涉外法庭建设。合理划定涉外案件的管辖权,优化审判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涉外案件定期报告和分析制度。同时,努力助推海外华人华侨提实力,树形象,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