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中央日报》24日报道,一名原“慰安妇”受害者金福得已向日方退还1亿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所谓“治愈金”。金福得称,韩国负责此事的财团发钱时并未征得她本人同意,她对此并不知情。
韩国“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在去年11月、12月分两次向金福得支付了1亿韩元“治愈金”,因委托侄子保管存折,金福得称她本人对这笔钱并不知情。但韩国“和解与治愈基金会”称已得到金福得许可。
2015年12月28日,日韩就“慰安妇”问题达成“最终”协议,决定在韩国成立专门财团,向受害“慰安妇”支付由日本政府提供的“治愈金”。去年下半年,日本政府向“和解与治愈基金会”支付了10亿日元(约合6060万元人民币),韩政府随后表示会向每名在世原“慰安妇”发放1亿韩元,向已故原“慰安妇”家属发放2000万韩元(约合12万元人民币)。
日方一直强调这笔钱为“治愈金”而非“赔偿金”,且拒绝就此向原“慰安妇”道歉。韩不少“慰安妇”受害者表示拒领这笔“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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