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开普敦地区法院作出裁决,ANC中执委成员杨基尼被裁定酒后驾车罪名成立。他将被判处三万兰特罚款或者90天监禁但是这些惩罚为缓期五年执行。
而且,法官没有吊销杨基尼的驾照,因为驾照对于杨基尼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开普敦市政交通与安全专员史密斯表示,这绝不是针对杨基尼、带有什么政治色彩的“打靶行动”。2013年8月11-12周末,开普敦逮捕了52名酒后驾车者,杨基尼不过是其中之一。史密斯表示:“当时他驾驶的玛莎拉蒂明显不规则运行;而且他的车子至少缺一个车牌。”
而且,逮捕杨基尼的也不是市政警察,而是南非警方。南非警方的工作,也不是开普敦市政所能干涉的。
史密斯证实,警方负责调查杨基尼被捕事件,不过,市政方面也可以获得他的血液检查结果。
杨基尼是8月11日23点左右,在Somerset和Dixon的路口交叉处被捕的。12日清晨,他在缴纳了500兰特后获得保释。2007年,杨基尼同样因为酒后驾车在开普敦Goodwood被捕。但是最终,他成功地摆脱了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