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宪法法院做出裁定:教育部门有权更改学校的招生方案。
之前,约堡地区的瑞沃尼亚小学,因为招生数量和生源选择,与教育厅出现了纠纷。
2011年,一位学生在这所小学报名时遭到拒绝,被列入了“排队等候者”的大名单中。孩子的妈妈一怒之下到教育管理部门投诉,随后豪登省教育厅下令这所学校必须接受这名学生。
但是,在这一问题上,校董会与教育厅发生了重要分歧。校董会方面的立场是,学生数量本身就是学校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招收多少学生与学校的基础设施状况息息相关,因此教育主管部门无权干涉招生数量。但教育厅认为,受教育本身就是学生的权力,教育厅则是这一权利的监督者和保障者;因此当学生的这一权利受到干扰和阻挠的时候,教育厅当然拥有裁决的权力。这起诉讼先后在约堡高等法院、最高上诉法院和宪法法院辗转,终于以教育厅的胜利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