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驻南非使馆在南主流媒体《星报》、《比陀新闻报》、《商报》及独立传媒网站发表题为“早日实施香港国家安全法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近日,根据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推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的有关决定,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帮助南非朋友更好的了解《草案》有关内容,尊重和支持中国依法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我们愿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做些说明。
一、相关立法是否违背香港基本法?
香港国安立法并不违背基本法。基本法第18条规定了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照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从广义上讲,外交和国防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国安立法同外交国防要实现的目标本质上是一样的。国家安全事务和外交国防一样,都是中央事权,显然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内事务。香港是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有充分的权力对香港地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遗憾的是,30年来基本法第23条仍未完成,国家安全在香港特区处于完全不设防的真空状态,这种状态世所罕见、极不正常。鉴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严峻形势,中国全国人大有关立法旨在补足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完善基本法实施的制度体系,巩固“一国两制”的根基,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二、相关立法是否会损害香港独立的司法权?
答案是否定的。《草案》则明确规定了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执行机制和诉讼程序等。
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特区负有主要责任,这方面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和司法工作应当也必须由特区去完成。但中央也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这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支持和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不会取代香港特区有关机构的责任,也不会影响特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三、为什么要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长期以来,香港缺乏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执法权力配置等方面不完善不健全,存在明显缺失和短板。香港特区政府也没有负责收集涉及国家安全情报和防范外部势力干预的专门机构。这些问题是导致近年来“港独”分子势力逐渐做大、香港暴恐活动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草案》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明确规定中央在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责任和最终责任。中央政府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与香港特区设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共同构成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体系,二者共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这将使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更加建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行为活动更加有力。
四、相关立法是否会侵犯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草案》明确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必忧虑,国安立法非但不会损害而且最大程度保障人权。
全国人大就《草案》作出的说明既强调中央根本责任,也突出香港主体责任,充分照顾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异,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港人合法权利与自由两方面取得了最佳平衡。香港国安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极少数人是高悬的利剑,对爱港爱国、奉公守法的香港广大市民则是人权的制度保障,这也是为什么有关立法得到了广大香港同胞和国际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响应。
五、相关立法是否与《中英联合声明》冲突?
《中英联合声明》是一份重要的历史文件,它成功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国际上和平解决争端树立了典范。该声明的核心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其中中方对港基本方针政策是中方的单方面政策宣示,不是双方达成的合议,更不构成对英方的承诺。随着1997年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声明没有赋予英国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成为英国或者任何国家干涉香港事务的借口。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管辖权,也无所谓的监督权。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特区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和基本法,基本法的法源是中国宪法,不是联合声明。中方在声明中阐明的方针政策均已纳入基本法,得到全面有效落实,根本不存在中方不遵守声明的问题。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包括授权香港高度自治权,是中国政府的政策宣示,中国政府将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坚定实施。
中国香港特区早日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法合情合法合理,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香港主流媒体纷纷认为,草案内容体现了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区、最大程度保障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等,充分显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兼顾差异,是对“一国两制”的健全和完善。短短数日内已有近300万香港市民自发签名支持涉港国家安全立法。近日香港股市、楼市表现稳定,也充分反映香港市民以至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维护国安法的信心。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实施,香港将迎来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香港也将重新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