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非内政部网站发布公告,再次就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入出境南非的有关规定进行说明,现将该公告有关内容摘译如下,请有需要的中国公民务必详细了解和严格遵守南方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以免入出境受阻,造成不必要损失。
中文摘译仅供参考,公告具体内容以南非内政部公布的英文版本为准。
一、规定适用
18周岁以下的南非公民离境,以及免签入出境南非的18周岁以下外国公民须出具条款四“所需材料”列明的有关文件。
18周岁以下外国公民在南非驻外使领馆、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签证,须提交条款四“所需材料”中列明的有关文件,上述文件作为签证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二、例外
(一)2015年6月1日前即已开始旅程,此后返程中须入出境南非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二)在国际机场直接转机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三)持有南非有效签证入出境南非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部分国家将父母详细信息加注在儿童护照或其他正式身份证件,此类证件可用作确定未成年人父母身份;
三、定义
父母同意声明书系指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能陪同该未成年人旅行的情况下出具的书面声明。该声明可在南非各驻外使领馆免费办理。声明书有效期为4个月。
无节略出生证明系指含有父母双方详细信息的出生证明。
四、所需材料
(一)父母双方携未成年人出行,须出具各人有效护照和无节略出生证明。
(二)父母一方携未成年人出行,须出具:
1、有效护照;
2、无节略出生证明;
3、出生证明上另一方父(母)授权同意该方父(母)携该未成年人入(出)境南非的书面声明。
(三)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出行,须出具:
1、有效护照;
2、无节略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同意声明书;
4、包含接纳该未成年人留驻南非的相关人员的居住地址与详细联系方式的信函;
5、接纳该未成年人留驻南非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携非亲生未成年子女出行,须出具:
1、有效护照;
2、无节略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同意声明书;
4、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旅行。
(五)社会抚养儿童出行,须出具省级社会发展部长开具的授权同意函。
(六)解释条款
1、如无法出具父母双方同意声明书,可出具下列文件:
(1)获得该未成年人完全监护权的法院判决书;
(2)法院就该未成年人出行纠纷出具的判决书;
(3)父母死亡证明。
2、无节略出生证明上仅有一方父(母)信息的,无须出具父母双方同意声明书。
3、对于离婚后双方共有监护权的父母,双方均须开具同意声明书。
4、父母同意声明书附件应包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详细联系方式。
5、无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都应出具父母同意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