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矿企研讨南非矿业法修正草案(图)
南非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南非-中国经贸协会组织十余家在南中资矿企于约翰内斯堡就稍早前公布的《2016 年南非采矿及矿物行业广泛性黑人经济振兴宪章草案》进行交流研讨,并统筹意见。人民网 张洁娴 摄
人民网约翰内斯堡5月6日电(张洁娴)南非矿资源部上月 15 日公布《2016 年南非采矿及矿物行业广泛性黑人经济振兴宪章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并公开征询意见,让公众及业界在本月31日前回应。当地时间5日下午,南非-中国经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十余家在南中资矿企于约翰内斯堡就《草案》进行交流研讨,并统筹意见。
中国驻南非经济商务参赞荣延松,协会会长、中国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行长邱智坤,ENS律所事务所采矿部主管麦略(Otsile Matlou),以及中钢、五矿、金川、白银、宝钢、俊安、河北钢铁、广西大錳、有色矿业、中色国贸等企业参会。
自1994年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该国政府致力于为曾受不公待遇的黑人群体谋求更多权益,这一点也广泛体现在《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法》等各类法案中。南非矿业资源部2004年发布《南非采矿及矿物行业广泛性黑人经济振兴宪章》,作为行业运行框架,2010年在此基础上发布修正案,此次公布的《草案》是对该法案的第二次修正。
会上,麦略对《草案》的出台背景、核心条款、主要影响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分析、解读,并对参会矿企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他指出,《草案》在所有权、采购、雇佣比例、社会责任等方面向矿企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提出,矿企每个采矿权需至少有26%为黑人持有,其中黑人员工、黑人企业家、当地社区必须在这26%当中各持不少于5%的所有权。而当其中一方黑人伙伴离开、结束合同或转让股份时,矿企需在过渡期内对自身所有权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以达到《草案》要求。
针对黑人股份稀释后面临的诸多问题,南非矿业联合会即业界协会此前已提出异议,并正与南非矿资源部在法院兴讼,目前尚无定论。而在这一背景下,矿资源部发布《草案》是否合规,也引发外界争议。
参会矿企普遍表示,《草案》中多项条例将大幅增加企业采购成本、人员成本,影响企业竞争力及管理效率。与此同时,政策朝令夕改不利于行业发展,新老政策交替时需考虑多方因素,当地总体投资环境需对外国投资者友好。
“在大宗商品价格低迷的形势下,矿企运营面临诸多挑战。”荣延松在会上直言,“中资企业从外国投资者的角度向南非政府提出看法,积极参与当地经济发展变革,此类尝试值得推广。”他鼓励企业多提建议,“越具体越好”。
据了解,在南中资矿企正针对《修正案》制定意见书,预计在5月14日前由协会提交南非矿业资源部。
中国驻南非经济商务参赞荣延松在会上发言,鼓励参会企业针对《修正案》多提建议。
ENS律所事务所采矿部主管麦略(Otsile Matlou)在会上解读《修正案》主要条款。
ENS律所事务所中国事务部主管招君雄在会上发言。
图为会议现场。人民网 张洁娴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