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非公民报网站7月26日报道,行业专家表示,今年4月出台的《增值税法案》中有关外国电子服务的税收修订法规存在问题,难以执行。修订后的法规规定,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是指在过去12个月内提供超过一百万兰特服务的供应商,他们有义务在南非注册增值税。这一规定扩大了“电子服务”的定义,将任何外国供应商通过电子代理、电子通信或互联网提供的电子服务纳入考虑范围。对于在南非使用这些电子服务的消费者来说,这将意味着额外增加15%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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