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沃斯地区法院判处一名66岁男子18年监禁,其罪名是强奸十岁的继女。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被告人的名字被隐瞒了。
据国家检察机关(NPA)发言人鲁索罗·特亚力称,2012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该男子与受害人一起住在东开普省的巴特沃斯。
据了解,被告会给这个毫无戒心的女孩可乐和白兰地喝,当时她只有10岁。
“当受害者晕睡的时候,他会趁机强奸她,孩子醒来会注意到她的私处是湿的。这名男子这样做了三年,在某些情况下,他并没有给她灌白兰地,而是威胁说如果她拒绝和他做爱,他就不再给她买衣服。当受害者拒绝继父的求爱时,他就会把她赶出家门,在其他日子里强迫她睡在附近的教堂里和河边。”
受害者当时13岁,她在学校的一名老师那里吐露了自己的秘密,强奸案才被报道出来。老师向社会工作者报告了这件事。
孩子被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而那个人被逮捕了。
国家试图争取规定的最低终身监禁刑期,但法院认为,在考虑到该男子的年龄和他患有慢性高血压的事实后,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偏离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