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城开普敦曾经以开放、文明的风格著称,但最近这里却不断发生群体暴力、暴民执法杀人害命的事件。而且,暴民们的手段非常残忍,有时是拳脚相加、乱棍如雨,有时则是残忍的“轮胎刑”。最近,当地媒体走访了这里的专家,向他们提出了与群体暴力现象有关的三个问题。
1,群体暴力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2,群体暴力的影响统计状况如何?
3,怎样应对群体暴力问题?
暴力与和解研究中心的专家迪克斯.皮克(Dominique Dix-Peek)表示:
因为南非的高犯罪率,人们经常会有不安全感。
而且,百姓与警察之间缺乏信任,经常与社区之间的沟通方式本身也很有问题。
当人们不再信任警察的时候,他们就会采取暴力之法之类的手段。你去看看那些存在暴民执法的地区,普遍都有警察执法不力、受害者得不到保护、作恶者不能被绳之以法的现象存在。
来自安全研究院的专家纽汉姆表示:
我对所谓“暴民执法”一词抱有疑义,因为这种过程绝对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执法。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些被当作罪犯杀害的,实际上都是些无辜者。
我认为,应该把这种行为定义为“治安联防队”或者“暴民杀戮”更为确切一些。这种行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种族隔离时代。那个时候,人们不相信司法体系,治安维持会的方式在社会底层是很盛行的。南非民主建国之后。这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南非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12财政年度,5%的谋杀案都是由这种暴行所导致的,这就意味着在过去的这个财政年度里,南非共发生了780起暴民杀人案,平均每天两起还多。
这种行为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们对警察的不信任。他们认为警察是腐败的,也不关心百姓面临的问题。而且,治安维持会的成员似乎普遍认为自己也是“执法者”,所以不需要为包括杀人在内的行为负责。
西开普公安厅长柏拉图表示:
4月13日,在给省议会的报告中写道:“南非警方在Khayelitsha的三个警察局,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之间共记录到类似的事件78起”。在这里我要申明一点:打击这种犯罪现象是南非警察部队的工作,而我领导的公安厅只能监督他们的工作。在我与西开普警务监察的会晤中,我已经多次谈到了这种犯罪现象以及它可能造成的危害,我甚至在与警察部长纳什.姆特特瓦的会晤中谈到过这个问题。从我的角度上看,我是已经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