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执法误伤人质 赔偿1900万兰特
比勒陀利亚消息,日前南非警方对在2011年发生的一起劫车及挟持人质案件中,被警察打伤的受害人作出赔偿,总金额达到了1920万兰特。
2011年8月15日,莫尼斯驾车赴朋友家聚会,他的朋友住在比勒陀利亚的Sunnyside地区,当日傍晚,他驱车带着女友来到朋友住家外,等候朋友开门之际,三名持枪歹徒走过来围住他们。
其中一名歹徒命令莫尼斯打开车门,并强迫莫尼斯和女友移到后排座位上,自己则坐到了驾驶座上,另两名歹徒则一左一右坐在他们两侧。
歹徒驾车飞奔,开了一段时间后,车后开始响起警笛声。驾车的劫匪没有停车,于是车后追赶的警察开了火。莫尼斯说,他记得警察开了很多枪,但他不记得劫匪曾开枪反击。
在警察的枪击中,驾车的劫匪和后座的一名歹徒被击中,同时莫尼斯的膝盖和背部也中了弹。后来的法庭文件显示,莫尼斯的座车可谓弹痕累累,总共发现了45个弹孔。
莫尼斯随后被立即送往医院,在病房里他躺了一个月左右。因为他的脊椎受伤严重,导致他四肢瘫痪。
莫尼斯后来说,这是警方的疏忽,因为他们并没有试图通过打爆轮胎来停止车,而是直接对着车里人包括人质开枪。
事件发生后,警方最初否认承担法律责任,但后来承认他们负有法律责任并同意支付赔偿金。
莫尼斯向豪登高院提请诉讼,并要求赔偿2400万兰特。最后法院判定警方支付1920万兰特给莫尼斯,用于他未来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