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国会正计划对1944年的地方法院法案(Magistrates’ Court Act)进行修改,以减少对于薪水的过分扣除。
这种扣除,学名叫做薪水扣发令(emolument attachment orders,EAO’s),其特点是法庭下发这样的命令,要求雇主扣押雇员的薪水用于偿还债务。
目前南非的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扣押可能的限额。但是在很多国家,这种扣款都是有上限的。例如在卢旺达,这种扣款的上限为薪水总额的33%;在澳大利亚,每周最多扣除447澳元。
如果按照南非国会目前的动议,最多可以扣除一个人薪水的25%。而且,这种地方法院命令的权限也将受到限制:只有欠账人居住地区的地方法院才有权签发这样的条款,其后按月的分期支付也应当免息。
在南非,有很多“有利于债务人”的法案和规定、条款,包括经常性的“信用大赦”等等;但是对于债台高筑的南非消费者,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喜是忧?人们众说纷纭。因为有人认为,正是因为南非政府的这些“优惠政策”,消费者在借贷消费的过程中才会更加肆无忌惮,反而导致了债务问题的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