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内政部解读“安哥拉难民驱逐事件”:我们已做到仁至义尽
虽然最近,有关南非政府对外籍难民进行大驱逐的传言不断,但是南非内政部表示,他们仍然会严格的按照国际公约,履行自己在难民保护方面的义务。
他们表示,最近一些媒体对于南非难民政策、特别是安哥拉难民的问题有错误的解读,这也破坏了南非政府的形象。
之前南非媒体报道称,大约2000名安哥拉难民(refugee)的难民身份被撤销,面临着被遣返的命运。
其中一些人,在南非已经生活了18年之久。而且媒体称,南非政府将会取消一些已经不再限于战乱之中的国家的侨民的难民资格。这意味着在安哥拉之后,还会有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和卢旺达的难民遭到遣返。
这些国家都已经被认为是“安全国家”。
上周五晚间,南非内政部发表声明称:“我们应该注意的是:1951年联合国协议以及1967年的公约,都界定了难民的概念;1969年,非洲团结组织(非盟的前身)也阐述了带有非洲特色的难民问题。这些协约中都谈到了一点;如果一位难民寻求庇护的原因(包括自己的祖国发生战争)不再存在,他的难民身份也将被取消。”
2002年,在赞比亚签署协议之后,安哥拉战争已经结束。2009年10月,联合国已经解除其难民状态。
2013年4月29日,南非内阁正式批准终止安哥拉侨民的难民身份。而且当时,他们留给了安哥拉侨民三个选择:首选项是自愿遣返;其次是用过其他方式融入南非社会;再次是申请豁免终止难民身份,在南非寻求继续的保护。
虽然按照联合国难民署的推荐,自愿遣返也是首选项;但是很少有安哥拉人接受这一点。
按照“本地化”的选项,之前南非政府已经给了这些安哥拉难民为期两年的特殊签证,在这两年里,他们完全有时间申请其他签证,包括婚姻、就业、商业和学习等等。
而第三个选项,就是申请难民身份的延长。但实际上,也没有安哥拉难民提出这样的申请。相反,他们以医疗等等借口要求延期。南非政府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三个选项本身并非联合国、非盟以及南非法律的范畴;从这一点上来说,南非对安哥拉难民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