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特色的“体制内强奸”
南非被人称为“强奸之国”,强奸案发生的频繁程度自然是没得说。但是,导致南非的采花贼们如此猖獗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南非的强奸案定罪率非常低。在南非,如果一个强奸犯真的被定罪,从概率学角度来讲,他要算是相当不走运的了。
2013-2014年间,南非警方共接到62649起强奸案的报案,最终定罪的只有5484起。
最近,因为南非国父曼德拉的孙子涉嫌强奸一名15岁的女子被警方逮捕,强奸案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短短时间内,他已经两次出庭,警方正在紧锣密鼓的调查当中。问题在于,并非所有的强奸案都能得到警方如此的积极对待。
在南非,围绕着着强奸案的调查,警方与检察院的步调往往并不协调。
如果检察院认为警方提供的资料并不完整,他们往往会拒绝起诉。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受害人往往在伤痛之余,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
南非媒体对警察、检察官、法医和专家们的走访显示:
警察在搜集证据方面效率低下,疏忽连连,侦探工作的质量相当低下。
如果强奸犯与受害人之间素不相识,警方的探员只有2%的可能性将其捉拿归案。
警方对强奸现场的物证分析化验拖拖拉拉,这一点已经令检察院非常不满。
南非为强奸案受害者提供援助的Thuthuzela护理中心,必要物资的缺乏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时间。
2014年,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的统计数据显示,性暴力导致南非每年284-424亿兰特的经济损耗,占据GDP总量的0.9-1.3%。
警察往往对受害人显得缺乏同情心,在受理报案的时候态度冰冷。
警察往往只为受害人录口供,却忘了为证人录口供。
在大多数情况下,警察不会到现场展开调查。在一起案件中,一位受害人对警察说,作案者撕掉了她的内裤,扔在了炉子后面;但是警察甚至没有到现场去寻找这条内裤,并从而搜集至关重要的DNA证据。
南非警方对罪犯DNA数据的搜集速度之缓慢,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按照程序,检察院应当在30天内将DNA证据呈交法院;但是,警方一拖四五个月却是稀疏平常。
对警方而言,他们确实有自己的苦衷。资源有限,任务积压海量,让他们很难以正常的节奏面对眼前的工作。这就相当于:目前,南非警方的犯罪调查工作,其实处在一片混乱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