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陀女商人被野蛮警车撞瘫 终获700万兰特赔偿
豪登省东部Brakpan地区一名女商人、38岁的弗列于2013年7月遭遇交通事故,如今终于获得了公路事故基金700万兰特的伤害赔偿。
当时,她是被一辆高速驶往案发地的警车撞倒的。
她说:“当时我正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的两个孩子(现在分别是八岁和14岁)也都坐在车上。一台警车全速向我冲了过来,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头枕在我女儿的腿上,她告诉我说遭遇了交通事故,当时我的腿完全没有知觉。”
导致交通事故的这辆警车,当时正高速闯红灯。而且,尽管当时他们确实是在赶往案发现场,但是既没有拉警笛也没有亮警灯。
这名女子的后半生要在轮椅上度过。现在她的脊髓严重受损,四肢没有知觉。
更糟糕的是,她是家里唯一养家糊口的人。她的丈夫16岁时就遭遇交通事故,也是一名“轮椅男”。她说,这些赔偿对她的生活将带来很大的帮助,“现在,我仍然动弹不得;但是我知道,有了这笔钱,孩子们的生活就能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