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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福清受理外国人签证和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签发

     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9月30日称,经公安部批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验收,10月8日起,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正式启动外国人签证受理签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签发工作。


  中国著名的侨乡福清市是中国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现有常住人口近130万,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新移民80余万,侨民遍布世界121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来福清投资、经贸、学习、任职,进行技术、学术、文化交流及旅游、探亲、访友的外国人大幅增加。2011年以来,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达20余万人次。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出入境政策的不断放宽,福清市民申请出国(境)人数逐年攀升,其中申请往港澳地区占本地出国(境)申请的大多数。据统计,每年福清市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均在18万人次左右。


  福清市公安局称,此前福清市外国人办理签证和福清市民申请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均要上报福州市公安局或福建省公安厅审批,外国人或市民办理相关手续经常要在福清、福州两地来回奔波。而新政策的施行意味着,今后福清市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和市民申请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将实现本地受理签发。 


  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是福建省首批获公安部授权并启动该项工作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之一。福清市公安局表示,随着外国人签证签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审批签发这一惠民利民举措在福清市推出,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将大大便利福清市民港澳旅游出行。(叶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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