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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还是搜财?调查科再伸黑手 一华人现金失而复得显机智

         本报记者轩藐报道 2013年10月16日晚8点左右,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出动警员对西罗町唐人街一家华人餐馆进行临检,在执法过程中12000兰特营业款不翼而飞。店主吴先生说,有人向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举报在他的店里有非法贩卖的鲍鱼,当晚8时许,由于生意清淡,只有店主吴先生和妻子守在店里,突然有一夥警察冲进店里,大约七八人,为首的警员向吴先生出示证件亮明了身份,并要求检查吴先生夫妇的护照。吴太太只身回家取护照后,吴先生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控制,只被允许坐在大厅一角并由一名警员看守,不许乱动,手机也被没收,无法与外界联系。势单力薄的吴先生只能看着所谓的执法者在自己的店里胡乱翻查。领头的警员关上店门拉下布帘,企图阻挡来往行人的视线,掩人耳目。丑态毕露的警员们还有分工:三个在大堂里乱翻,饮料柜被打开,椅子翻倒在地上;另外三个在厨房里搜查,听到从厨房里传来的阵阵翻箱倒柜的声响,坐在墙角里无法动弹的吴先生如热锅上的蚂蚁,心急如焚,但又无可奈何。

        搜查持续了约莫30分钟,警员们在大堂里集合交流搜查结果。没有搜到指证吴先生买卖鲍鱼的证据。

        领队的警员似乎不甘心就这样离开,他环顾四周,发现柜枱上的一个抽屉没有关紧并挂着一把钥匙。他与其他两人耳语了几句,由他们继续盘查吴先生以挡住视线,而他则一个箭步窜到柜枱前,扭开抽屉,迅速把现金塞进裤袋,而后带着其他人快速撤离现场。在他们离开之后吴先生对店面进行清点,确定抽屉里的12000兰特现金不翼而飞!在警员们发动车辆准备离开的时候,机警的吴先生早已用手机拍下了这夥人的车牌号码。

          当晚,愤慨万分的吴先生致电自己在比陀警察总局工作的朋友,向他讲述当晚不快的遭遇。朋友听后也十分气愤,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又把黑手伸向了中国公民!他当即表示,在办案中与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有所接触,会试图与他们的高层取得联系,为吴先生讨回一个公道。而后他当即拨通了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负责人的电话,就此问题与对方进行了磋商,并一再重申:首先,没有出示搜查令,已属违法;其次,当晚到达现场的都是国家机构的办案人员,竟然发生现金失窃事件,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而吴先生店里的摄像头已将整个过程一一记录在案,是谁拿了这笔钱,自己心里最清楚。最好及时把钱退还给当事人,否则吴先生将以录像为证据向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的涉案警员提起公诉,与他们对簿公堂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该负责人允诺将妥善解决此事并还吴先生一个说法毕竟这关系到国家机构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第二天下午,吴先生就收到该机构专人送还的一万元现金,其余的2000元兰特已被分赃,当事人也已不再追究。

         他感慨道,幸亏自己在南非经商多年在危难时刻还有在当地警局供职的朋友相助,能为自己说上话对他们施加压力才拿回这笔钱,如果是那些刚来南非没有依靠或独自打拼的华商,这夥人是肯定不会把钱吐出来的。他们实在是太可恶了!

        比陀商业犯罪调查科对南非华侨进行搜查后并肆意掠走财物的类似案件已不在少数。这个现象应引起华人华侨的重视:平时要规范自身言行,经营合法生意,并与邻里和睦相处,以防遭暗算。

        一旦发生类似警员上门搜查的事件,应保持镇静,首先问清对方所属单位名称、警号,并要求其出示合法的搜查令。其次,如有可能应尽量在搜查前与当地警局、中国大使馆取得联系,让第三方在场形成监督。商业犯罪调查科无权收缴任何私人财物,按规定所有收缴财物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文件袋中作为物证并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是违法行为,侨胞可向当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等相关机构报案寻求领侨保护。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搜查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录音、摄像等手法保留证据,并记录下车牌号,为事后申诉做好准备。

中国驻南使领馆24小时侨民服务热线:
驻南非大使馆手机:
083 303 6361;083 554 3420
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
011 784 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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